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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鄉建設中,如何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城市和鄉村是生產生活的重要空間載體,城鄉建筑是歷史文化的重要物質載體,蘊含著深厚的精神內涵、承載著豐富的時代價值。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引發強烈反響。如何加強對歷史文化遺產的管理?如何讓老百姓進一步支持、關心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9月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負責人回應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共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137座、省級歷史文化名城190座、中國歷史文化名鎮312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487個,并有6819個村落被列入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名錄,形成了迄今為止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農耕文明遺產群。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還有不少歷史文化資源沒有納入保護名錄,歷史文化遺產受到破壞的現象仍有發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艷表示,對此,《意見》明確提出要從加強監督檢查和強化考核問責方面入手,采取多種措施著力解決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等突出問題。
“加強監督檢查方面的措施主要分為四類,一是建立日常的巡查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評估機制;三是健全監督檢查機制,要依法行政;四是鼓勵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考核問責方面的措施則是要強化工作考核,把保護的成效和領導干部的考核、任免、獎懲掛鉤。”黃艷表示,這兩條如果認真落實下去,歷史文化保護的工作就可以監督檢查到位,問責問效到位。
據了解,《意見》是我國自1982年建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近40年以來,首次以中央名義專門印發的關于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文件,是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的頂層設計和綱領性文件,為下一步做好保護傳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過去我們推進保護工作系統性不強、整體性不夠,《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楊保軍指出,過去歷史文化保護工作存在著重視古代、輕視近現代的傾向,針對這一問題,《意見》提出不僅要保護好中國古代的遺產,還要保護好近現代和當代重要的建設成果,全方位展現中華文明五千多年、近現代歷史180多年、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年、新中國成立70多年、改革開放40多年的光輝歷程,從而生動、立體地講好中國故事。
此外,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是一項綜合性工作,社會關注度高,涉及范圍廣。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包括歷史街區、歷史建筑,都是城市重要的特色空間,是城市生產生活的重要載體,保護傳承工作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有著密切的關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司長蘇蘊山表示,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要讓老百姓關心支持和參與,就必須把他們關心的、關注的事情放在重要位置。
《意見》要求,要在補足名城名鎮名村包括傳統村落、歷史街區、歷史地段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短板的同時,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解決老百姓關心的安全問題,不僅要讓群眾更有安全感,還要增加老百姓的幸福感。
“要發揮遺產的綜合價值,整合散落的歷史文化資源,讓群眾在‘日用而不覺’中感受文化的魅力。”蘇蘊山說,還要讓城鄉文化遺產資源活起來、用起來,發展文化旅游、創意產業,讓老百姓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有更多獲得感。(記者 訾謙)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歷史文化 保護 城鄉建設 文化遺產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