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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詮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9月23日下午,在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上海人大全過程人民民主研習實踐基地”掛牌成立。這意味基層立法聯系點的功能從參與立法向監督執法、促進守法、宣傳普法深化,不斷豐富著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
人民只有投票的權利而沒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這樣的民主是形式主義的。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虹橋街道考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系點時深刻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
基層立法聯系點一頭連著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一頭連著基層群眾,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個縮影。截至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聯系點擴大到22個,涉及21個省(區、市),覆蓋全國2/3省份,地方人大也普遍設立了立法聯系點,極大地推動了基層群眾參與國家立法的深度和廣度,保障了國家立法直接反映和體現民情、民意、民智、民心,真正實現了立法由人民參與,法律由人民制定,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密碼
中國式民主為什么能“全過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重要的制度密碼。經歷了從罷工工人代表大會、農民協會,到蘇維埃代表大會、以“三三制”為原則的參議會,再到人民代表會議等一系列我們黨為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而進行的偉大探索后,最終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將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融會貫通,保證了過程民主和結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相統一,使人民民主生動地、具體地體現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全過程各環節,實現了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全覆蓋,為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載體,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的主渠道,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可靠制度保障。
保證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是一句口號,不是一句空話,必須通過一定的制度予以體現和保障。通過長期探索、實踐和發展,人大的選舉制度、組織制度、議事規則、工作制度都形成了一套體現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的理念原則和制度安排。
2021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對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作出修改,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全過程民主寫入法律,推動從制度和實際運行上保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和光榮使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關法律的修改工作正持續推進,按照今年的立法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將對地方組織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進行修改,擬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措施寫進這兩部法律中,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
從人民中來,到人民中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有193件次法律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約有110萬人次提出300多萬條意見建議。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先后10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余條意見,許多重要意見得到采納。
中國式民主完全不同于西方式“選票民主”,體現了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原則。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其中,“一切”和“各種”兩個詞,表明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全過程”屬性,權力來自人民、服務人民、保障人民,從人民中來,到人民中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人大審議制定法律法規,決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事項和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作出任何決議決定等,都要通過調研、論證、咨詢、聽證、座談等方式,廣泛征求和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最大限度吸納民意、匯聚民智,科學決策。
黨和國家制定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就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具體體現。在黨中央制定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圍繞編制“十四五”規劃綱要開展專題調研,形成22份專題調研報告,充分吸取社會意見與建議,反映了人民的呼聲。規劃綱要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后,根據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的意見,作出了55處修改,真正做到了把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愿統一起來,保證了我國發展始終為了人民、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發揮作用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組織召開13次列席代表座談會,面對面聽取660名代表的意見建議;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基層代表制度,直接聯系代表439名;邀請900人次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與審議各項議案報告;支持和保障各級人大代表執行職務;各級人大設立代表聯絡站、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等工作平臺達22萬多個……
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履職保障權利,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斷拓展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拉近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與代表之間的距離,確保人大代表忠實反映人民的意愿、代表人民的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以此充分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發揮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代表工作,把代表工作擺在同立法、監督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形成了一系列有利于發揮代表作用的制度成果和實踐成果。
從今年上半年起,全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陸續展開,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縣鄉人大換屆選舉覆蓋全國所有城鎮鄉村,直接面對億萬人民群眾,是全過程人民民主最生動、最直接的體現。
截至目前,山西、河北、西藏、青海、新疆、廣西已順利完成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并召開了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其他25個省(區、市)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時間均已確定,北京等14個省(區、市)將在今年年內完成,內蒙古等11個省(區)將于明年上半年完成。
據了解,圍繞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各地方研究制定了本省(區、市)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性文件,組織召開換屆選舉部署會議,修改本省(區、市)選舉法實施細則等,依法保障縣鄉兩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的順利進行。
《 人民日報 》( 2021年10月10日 04 版)
編輯:劉乙潼
關鍵詞:人民 全過程 人民民主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