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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對物價影響有限、居民電價不變
人民網北京10月12日電 (申佳平)日前,為加快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電價的機制,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要求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今日,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部門負責人針對“此次改革是否影響物價”等問題作出回應。
問題1:改革影響物價水平嗎?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表示,此次改革,特別強調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于物價穩定。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是有限的。
問題2:改革影響居民、農業用電嗎?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國家發改委在推動改革、開展各項工作中,始終把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此次改革,明確居民,也包括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以及農業用戶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改革實施后,居民、農業用戶將和以往一樣購電用電,方式沒有改變,電價水平也保持不變。
問題3:改革影響企業用電成本嗎?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回應稱,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范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但需要分用戶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這樣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其他工商業用戶,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占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
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考慮到不同用戶的情況,還作了針對性安排:一是各地根據情況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并建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確保平穩實施。二是鼓勵地方通過采取階段性補貼等措施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優惠。三是繼續落實好已經出臺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制造業投資等一系列惠企紓困措施。
編輯:羅文
關鍵詞:電價 改革 國家 企業 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