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金融業發展規律和特點,探索匹配高質量發展的績效考評體系,優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支持基礎性、戰略性創新等金融服務機制,推廣政府主導建設擔保體系等做法。[詳細]
根據金融基礎設施的系統重要性程度和業務種類實施分層分類監管。當前的重點工作是強化互聯網屬性金融基礎設施監管。要根據互聯網金融整治及長效機制建設的分工,適時進行監管并調整優化。[詳細]
要對任何時期的虛假上市重組行為公開追溯信息披露、追溯處罰,鼓勵有效融資;修改懲罰條款,提高虛假陳述、造假者及相關機構的違法成本;規范新三板市場實際上運行的注冊制上市制度。[詳細]
國企改革關鍵是要“瘦身健體”。要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重大投資、經營決策按程序辦理,避免個人說了算,造成重大決策特別是投資決策失誤。[詳細]
筑牢信息防火墻,加強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嚴格履行關聯交易額度審批要求。[詳細]
要對杠桿率的分子端和分母端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遵循穩中求進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動企業“去杠桿”。[詳細]
制定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行動計劃,分類施策,多措并舉,穩妥實施。[詳細]
各級政府將防控系統性金融風險作為當前重要任務,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和系統防控工作。[詳細]
加強跨部門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建設。提升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層級。[詳細]
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短期看,要控制增量,保持好債務規模與償還能力之間的平衡。[詳細]
逐步調整退出與長效機制不適應的政策和限制性調控措施,有效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詳細]
提高監管人員的技術和能力水平,嫻熟地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改進監管方式。[詳細]
要健全相應的會計準則、風險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由第三方機構定期審計,進行信用評級。[詳細]
鼓勵核心技術和應用開發企業相互持股,打造榮辱與共的生態體系。[詳細]
金融市場是個發展中的市場,在金融領域,我們迫切需要供給側改革,進行產業升級,大力提升資產管理質量。[詳細]
銀行業要嚴格執行“七不準”、“四公開”的規定,堅決清理違規表外業務、無效中間業務和虛假創新。[詳細]
鼓勵實體產業和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通過共建產融一體平臺模式開展合作。[詳細]
解決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題,要堅決堵住增量,穩妥化解存量,加快建立地方稅體系。[詳細]
建議將國內銀行的房地產貸款證券化,再通過債券通,供香港及國際專業投資者參與。[詳細]
通過立法完善信用管理及社會信用體系的法律框架體系,規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分析、使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