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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會中人民政協的制度潛力和作用發揮
1. 吸納傳導機制。人民政協要緊密關注社會群體的變化,及時團結吸納體制外的社會力量,同時,雙向傳導國家政治權力體系與這些社會力量之間的信息,強化執政黨、國家與社會和公民之間的有機聯系。
2. 咨詢問政機制。人民政協所匯集的是各界別和社會力量的代表和精英人物,因而,建立國家重大決策出臺前向人民政協的咨詢制度,建立人民政協對于國家決策實施過程中的問政制度,是人民政協實現參政議政功能的重要機制。
3. 利益表達機制。人民政協應該是各種社會力量進行利益表達的重要平臺。人民政協應針對不同的利益群體和重要的界別建立工作機構,以專向聯系的方式,建立固定的民意匯集和利益表達制度,并及時向國家權力體系輸送相關信息。
4. 監督質詢機制。人民政協不僅是民主黨派實施對執政黨監督的組織機構,也應是廣大的體制外社會力量對執政黨和國家政治權力體系實施監督的組織機構。建立對執政體系和國家事務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和質詢制度及其實施程序,是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功能發揮的重要保證。
5. 協調平衡機制。人民政協既協調體制外社會力量與國家政治權力層面之間的政治關系,也協調體制內外及各種社會力量之間的利益關系。人民政協需要建立有效的社會協商協調制度,以緩解多種利益訴求對國家權力體系施予的壓力,避免利益群體與國家權力體系的直接對峙,促進社會的穩定、和諧。
總之,促進人民政協功能實現路徑的制度化、程序化、科學化建構,是人民政協工作所面臨的一個重要任務,我們需要為此努力,以推進中國現代化建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事業的進步。
(作者系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圖書館副研究館員)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人民政協 制度 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