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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放任電話詐騙獲利10億元 三大運營商集體喊冤
隨著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兩會期間曝光了一組數據,電話詐騙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攔不住的電話詐騙
運營商、銀行獲利13%
據媒體報道,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在廣東代表團分組審議兩高報告的會上做了《行動起來,切斷利益輸送鏈,從源頭和渠道上治理電話詐騙》的發言。
發言稱,公安部統計,2013年電話詐騙發案30萬余起,群眾損失100多億元,比2012年分別上升77%、25%,其中使用網絡改號電話作案的占90%以上。
這一系列數據的背后,陳偉才最想表達的是——運營商在這個“詐騙蛋糕”中獲得10%的利益,銀行則在這個蛋糕中獲得3%的利益,為了這13%的利益,事主需要付出100%的代價。
陳偉才表示,以公眾被騙1000萬元為例,運營商只賺100萬元,而公安機關偵查破案還需跨境進行,國家為此要開支200萬元。
“實施電話詐騙需借助兩條渠道,一是通信線路,二是銀行網絡”,陳偉才認為,解決電話詐騙亂象也無非要解決兩件事——第一是把虛擬改號的電話攔截下來,不能讓這些偽號接通電話用戶,這個是“源頭”。如果“源頭”攔截不成功,就只能找銀行了,“就是即便錢騙到進了賬戶,不要讓他取走”,陳偉才認為,攔截電話詐騙的第二道“關卡”是銀行,銀行應該“管好”銀行卡,而非現狀的無限制發放銀行卡。
據陳偉才提供的數據,如果100億元被騙走,過程中銀行收取多級轉賬、取現手續費等費用,會有3億元左右的收益。
運營商、銀行被批助紂為虐
人大代表喊湯唯打官司
“由于這兩條渠道一直監管不力、放任不管,用民警的話說,‘運營商、銀行簡直是助紂為虐’。”陳偉才稱。
除了對“兩高”提出從源頭和渠道治理電話詐騙,陳偉才“呼喚”湯唯“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挽回部分損失”。他說,目前已有民事訴訟的成功案例,讓事主獲得銀行20%的賠償,他認為,事主多打一點官司,電話詐騙一定會減少。
陳偉才稱,由于用戶交付來電顯示費用,按電話條例要求,運營商應提供“準確的號碼”,而卻提供虛假號碼致用戶被騙,適用《侵權責任法》應負民事賠償責任。民事訴訟是“不告不理”,全國被騙用戶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陳偉才指出,運營商方面,網絡改號電話泛濫成災;捆綁電話業務管理混亂;一些員工非法出租網絡電話線路參與犯罪;手機實名制未落實,警方每打掉一個電話詐騙團伙,都能繳獲成百上千張無記名手機卡,僅溫州一家淘寶店,每年銷售的電話卡就達300萬張,都無需實名登記。
銀行方面,陳偉才指出,銀行卡發卡泛濫、實名制未落實。他舉例稱,深圳偵辦“4·4”被騙2264萬元一案中,繳獲1720張作案用的銀行卡,無一張是實名辦理登記。臺灣警方經常發現從大陸運來一整包一整包的銀行卡;銀行網絡在境外轉賬、分解資金毫無限制,贓款數分鐘內在境外被卷走。
運營商集體喊冤
專家呼吁用戶加強防范意識
事件的另一方面,對于被人大代表指責放任電話詐騙,三大運營商集體喊冤。
中國移動相關負責人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事實上中國移動一直在做這方面的工作,并且攔截詐騙電話的效果也很明顯。
中國聯通新聞發言人也表示,中國聯通按照工信部的統一要求,持續加大打擊電信詐騙的力度并積極開展“國際來話+86非法主叫號碼攔截”和“垃圾短信治理”等工作。據聯通向《證券日報》記者提供的數據顯示,2013年7月份-2014年1月份,中國聯通共攔截國際來話1014萬次,攔截垃圾短信超過14億條。
中國電信相關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在個人通信渠道越來越多的環境下,防騷擾是各國運營商共同面臨的難題,特別是針對騷擾電話的判別、定性(用戶所需的商業廣告和不需要的信息干擾,在電話接通前是無法判別的)。所以,騷擾電話的防范需要用戶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運營商進行技術判別,同時也需要法律上具備操作依據。
聯通新聞發言人在與《證券日報》記者交流時表示,關于電話詐騙,社會上可能不是特別懂,哪些行為可以視同為詐騙,可以進行攔截,工信部有相應的判定規則。但很多電話,在聽到內容之前是無法判別的,運營商也無權監聽用戶電話。
北京郵電大學曾劍秋教授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認為,除從技術上繼續加強解決網絡改號電話的問題之外,用戶自身加強防范意識更重要。因為現在的騙術非常復雜,僅僅靠攔截號碼是無法完全避免的。
編輯:羅韋
關鍵詞:電話 詐騙 運營商 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