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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派出所無故墜樓重傷 警方稱其“自行跳樓”
□父母態度
不相信兒子會跳樓
曹軍蘇醒后,曹統鋒急忙問兒子,當晚在派出所究竟發生了什么。曹軍說,他被王廣炯用警棍打到頭部以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但絕不是警方所說“從二樓自己跳下來導致的重傷”。聽完兒子的敘述,曹統鋒表示,他更堅定了自己最初的看法,“說我兒子自己跳樓,我肯定不相信,他遇到這事太蹊蹺了”。經過了近一年的治療,曹軍還在住院。5月27日上午,曹統鋒夫婦輪流照顧著曹軍,雖然意識已經完全清醒,但曹統鋒夫婦表示,他們早已經有了思想準備,知道曹軍很可能無法完全恢復,年僅26歲的他面臨的將是終身傷殘。
□警方回應
調查組認定“自行跳樓”
在曹軍出了意外后不久,山西省呂梁市公安局就組成了調查組調查此事。經過調查,調查組認定,曹軍被誤認為小偷,警方將其帶回調查。曹軍在太和橋派出所自行跳樓摔傷。而對于曹軍為何要跳樓,調查組的結論稱,曹軍在接受訊問時突然非常激動,扔掉手機后,趁看管的警察不備,從二樓跳下導致受傷。
汾陽市公安局根據調查結論,認為太和橋派出所的所長、副所長王廣炯等人對此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于2013年7月初對太和橋派出所所長、指導員停職檢查。副所長王廣炯被免職,田新煒等三名協警被直接清退。而就在2013年7月10日,汾陽市檢察院對王廣炯立案偵查,認定其涉嫌玩忽職守罪,并于當日將王廣炯刑事拘留。7月15日,王廣炯被取保候審。
2013年11月底,汾陽市檢察院向汾陽市法院提起了公訴,指控王廣炯的罪名依然是玩忽職守罪。
□案件進展
涉事警察或近期受審
對于已經被起訴的王廣炯,曹統鋒表示,他還是堅定認為王廣炯所涉嫌的應該是故意殺人罪,而不是玩忽職守罪。他希望這起事件中的疑點能得到一個明確的解釋。
5月26日下午,京華時報記者前往汾陽市法院,了解王廣炯案件的審理進展。該案主審法官馮發廣介紹,該院于去年12月初收到了檢察院的起訴書。在全面研究案情后,法院認為,曹軍作為案件的一個重要經歷者,檢察院應該向其了解事發經過,但檢察院并未做此工作。在今年4月底,法院將案卷退回檢察院,要求檢察院向曹軍詢問事發經過。檢察院給曹軍做完詢問筆錄后,已經將案卷再次移交。但曹軍的代理律師提出,應該對曹軍的傷情及成因做出鑒定。
馮發廣說,法院研究過傷情鑒定及成因的問題,但究竟是由曹軍家人自行找鑒定方還是司法機關委托,目前還沒有結論。法院將盡快研究決定這個鑒定的必要性,如果認為有必要,還會將案卷退回檢察院。如果不需要鑒定,案件將于近期開庭審理。屆時將會通知曹軍家人及媒體。
5月27日,記者查看對王廣炯的起訴書。起訴書稱,事發當晚,在接到報案后,王廣炯安排民警田新煒、李振江二人出警。田、李二人將被認為是盜竊的曹軍帶回派出所向王廣炯匯報。
王廣炯在聽取匯報后,未向有關領導匯報,也未按照辦理案件的相關規定,進入辦案工作區進行調查。而是讓田、李二人將曹軍帶到二樓一間辦公室繼續詢問。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派出所墜樓 自行跳樓 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