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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民宗委調研民族地區優化產業布局
編者按:
2014年4月9日至18日,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民族地區優化產業布局”專題調研組,在聽取國家相關部委介紹、全面了解了民族地區產業發展總體情況的基礎上,深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赤峰和青海省格爾木等7個市、縣(旗)的能源基地、產業園區、物流中心和企業,了解產業發展情況,聽取地方情況介紹,對民族地區優化產業布局問題進行座談討論和分析研究。
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發展層次較低、資源配置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產業發展受生態環境約束較大、資源優勢尚未轉化為經濟優勢等問題。由于民族地區經濟基礎薄弱,產業發展所需要的各種要素流出速度遠遠大于聚集速度,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作用的同時,應更好地發揮政府的規劃和引導作用。為此建議:發揮比較優勢,支持重大產業項目向民族地區優先布局;堅持區別對待,對民族地區實施差別化產業政策;深化制度改革,資源開發利益分配向民族地區傾斜;加強環境保護,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改善發展條件,提升民族地區產業發展綜合能力。
情況:資源特色突出自我發展能力增強
民族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等5個少數民族自治區和貴州、云南、青海等3個民族省份,面積564萬平方公里,人口1.9億人,分別占全國的58.8%、14.2%。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特別是“十一五”以來,黨和國家通過制定實施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大項目和資金傾斜、給予特殊財稅金融政策支持、促進產業有序轉移等,給予了民族地區產業發展有力支持。民族地區的資源優勢得到發揮,產業發展進入歷史上最好最快的時期。
經濟總量快速增長。2013年,民族地區經濟總量6.5萬億元,占全國各地加總的10.3%,2006年以來年均增幅12.9%,比“十五”期間提高1.5個百分點,分別比全國各地加總、東部地區增速高0.6和1.4個百分點。增長最快的內蒙古,2013年經濟總量達到1.7萬億元,2006年以來年均增幅15.2%,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突破7萬元,列居全國第6位。
特色優勢產業加快發展。民族地區能源資源富集,煤炭儲量占全國的32%,鐵礦占13%,石油占22%,天然氣占44%,生物資源、民族文化資源特色突出。近年來,民族地區依托能源資源優勢,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形成了一大批在全國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能源資源及深加工基地。2012年,民族地區原煤、原油、天然氣產量和發電量分別占全國的44%、14%、30%和21%,西電東送電量近1600億千瓦時。內蒙古、寧夏、新疆、貴州等省區建成國家大型能源生產基地,青海鹽湖化工、內蒙古稀土、新疆有色等資源深加工基地發揮重要作用,特色農副產品加工、裝備制造、文化旅游等產業發展呈現良好勢頭。
產業發展水平穩步提升。2012年,民族地區三次產業產值比為13.6∶48.0∶38.4,一產比重比7年前下降5個百分點、二產比重上升6個百分點。產業發展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內蒙古煤炭單井規模達到150萬噸,火電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比重超過75%,有色金屬冶煉、現代煤化工技術裝備達到全國先進水平。青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50%以上。同時,產業空間分布呈現向重點經濟區、中心城鎮、產業園區集中的良好態勢,企業實力穩步增強。
開放合作不斷深化。隨著交通等硬件和體制機制創新等軟件條件的改善,民族地區更多地參與國內產業分工,與全國市場的聯系不斷加強。近年來,民族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呈現出規模不斷擴大、層次不斷提升的特點,如內蒙古自治區2008至2011年共承接非資源型產業轉移項目1381個,項目協議總投資達14095.3億元。同時,民族地區外向型經濟迅速發展,2012年進出口總額達到1004億美元,約為2005年的4倍,2006年以來的年均增幅達到21.5%,高于全國同期11.9個百分點。
自我發展能力有所增強。2012年,民族地區地方財政收入6517億元,是2005年的近5倍,“十一五”以來年均增幅超過25%,明顯高于全國同期水平。2012年,城鄉居民收入分別為20387元和5870元,“十一五”以來年均增幅達到12.7%、14.3%,較“十五”期間明顯提高,與全國保持了同步。2005-2012年,第一產業就業比重下降了6個百分點,城鎮化率提高近10個百分點,達到43.1%。
編輯:付鵬
關鍵詞:全國政協民宗委 民族地區 產業布局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