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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民宗委調研民族地區優化產業布局
問題:產業發展層次較低資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
盡管民族地區產業發展成效顯著,但與東部地區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且絕對差距仍在拉大。2005-2012年,民族地區與東部地區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的差距從1.4萬元擴大到2.7萬元,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分別從4551元、2410元擴大到9235元、4947元。民族地區財政自給率只有35.4%,貧困人口占全國的30%以上,仍然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難點和重點。總體上看,民族地區仍處于工業化初期向中期過渡的階段,產業基礎薄弱,加上目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產業發展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產業結構不合理問題突出。民族地區產業的資源型特征明顯,經濟發展主要依靠煤、電、重化工等產業,存在“一煤獨大”、“一油獨大”、“一礦獨大”等現象。在三次產業結構中,服務業發展嚴重滯后,2012年第三產業在地區生產總值中的占比僅為38.4%,比全國低6.2個百分點。從工業結構看,采掘、原材料、電力熱力等資源型產業的工業銷售產值占規模以上企業工業銷售總產值的比重高達68.6%,比全國平均水平高24.6個百分點,其中內蒙古為76%,青海為87.9%。裝備、汽車、電子、輕工、紡織行業產值占全國的比重均不到5%。單一的產業結構,使民族地區產業同質同構現象突出,受資源價格波動影響大,經濟抗風險能力弱。另外,當前化解過剩產能實行“上大壓小”的政策,要求新上項目必須進行等量或減量置換,但由于民族地區產業基礎差、規模小,沒有“量”,也很難進行“置換”。
產業發展層次仍然較低。民族地區產業大多處于產業鏈上游,鏈條短,加工程度低,附加值不高,知識和技術密集程度低,綜合配套能力薄弱。內蒙古煤炭60%以上外運,化工、有色金屬等多為初級產品,農畜產品加工轉化率不足60%,精深加工率不足20%。2012年民族地區凈流出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32.4%,大量的消費品、投資品從外地流入,表明自身產業的競爭力不強。高技術產業發展滯后,通信設備、計算機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銷售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銷售總產值的比重僅有1%,遠低于東部地區的11%。創新能力不強,研發投入不足,自主知識產權少,2012年民族地區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專利授權數、技術市場成交額僅占全國的2.3%、3%,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技術中心數量也很少。企業管理、科技創新和專業技能人才缺乏。
資源配置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我國能源資源生產主要集中在西部民族地區,能源資源消費卻集中在東部地區,能源資源賦存與消費逆向分布和流動,造成了運輸緊張、物流成本增高。新疆、云南社會物流總費用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比全國平均水平高4.5和6個百分點。內蒙古作為產煤大區,近年來積極發展“西電東送”和煤炭轉化利用,但仍有60%以上的煤炭外運到其他省市作為發電燃料。內蒙古蒙西地區每年生產的煤矸石、洗中煤、煤泥等低熱值煤資源可支撐發電裝機1300萬千瓦,準格爾地區每年生產的高鋁煤燃燒后的粉煤灰可提取氧化鋁1200萬噸,目前都未得到充分利用。青海鹽湖資源開發以生產鉀鹽為主,受開發利用技術水平限制,大量水氯鎂石、氧化鈉露天堆放,綜合利用效率低。
產業發展受生態環境約束較大。民族地區是國家重要戰略資源接替區,同時又大多是重點生態保護區,產業發展面臨的生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的壓力較大。如青海省90%的土地屬于禁止或限制開發的區域,只有10%的區域支撐經濟發展,產業發展空間受到限制;西北地區資源型缺水和西南地區工程性缺水等問題突出,產業發展需要“以水為先”、“以水為限”。民族地區產業發展相對粗放,工業物質資源投入較大,污染物排放強度較高,2012年,民族地區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為1.33噸標準煤,比全國的0.793噸高68%;萬元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硫、氨氮化物排放分別為8.48千克、7.64千克,比全國平均水平分別高出131%、88%。盡管國家在節能減排指標分配上已對民族地區進行了一定照顧,但民族地區干部群眾普遍反映節能減排任務很難完成,產業發展面臨升級挑戰。
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較為困難。一方面,民族地區地處偏遠,市場發育程度低,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勞動力素質、金融業發展、政府管理水平等發展環境相對落后,對產業發展形成“短板效應”;另一方面,資源開發受現行利益分配格局影響,民族地區收益受限。比如,民族地區的資源開發多以央企為主,石化等行業多在總部統一納稅,沒有更多地惠及當地;水電雖然近年享受增值稅返還政策,但地方仍未從中受益;資源稅改革還未到位,征收范圍有限,標準偏低。還有,偏重的產業結構吸納當地群眾就業的能力不強,2012年,民族地區第二產業產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近一半,但僅容納了1/6的勞動力,產業發展直接惠及群眾的程度不高。
編輯:付鵬
關鍵詞:全國政協民宗委 民族地區 產業布局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