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吉林男子涉兇殺疑案鳴冤16年 警方被指逼供(圖)
控告
“他們用電棍著重擊打我的腋窩……兩肋頸椎等敏感部位。他們還將水灑在我兩腿之間,再用電棍擊打。”
看守所外,劉家一直在控告警方刑訊逼供。劉吉強父母都是銀行退休職工,4個子女中,劉麗霞是老大,劉吉強是老四,老三劉吉龍在銀行上班,老二劉吉豐在深圳的港企工作。劉吉豐寄出一封上訪信,后來轉到吉林省委。
1999年3月,上訪信轉到吉林市委。市政法委組成調查組了解情況。
當年3月26日,劉吉強寫了一份控告材料,講述其在警局7天7夜的遭遇。
劉吉強稱,1998年2月16日晚,他從家中被帶到船營公安分局,做了第一份筆錄,18日晚被帶到樓上。
“屋里坐著很多警察。
一個較瘦的警察讓我蹲在他面前,后來有人稱他于隊長。他一邊辱罵我,一邊用腳背踢我的臉。”
“他們給我戴上腳鐐,把我帶到二樓。一個警察對我說:‘你還等48小時放你哪,別做夢了。’另一個警察說:‘要像整狗一樣整你。’”
隨后,他雙手被手銬吊掛在一根鐵管做的橫梁上,辦案人員對他拳打腳踢。
“于隊長在我背后往我腰部、背部連擊數十拳,還在我面前飛起一腳,猛踢我心口部位。接著,用電棍擊打我身體各部位。”
“他們輪流打我,換班睡覺,一直打到天亮。我的褲子被打掉了,一直赤裸著下身吊在那里……早上一上班又繼續打我直到下午。我被打得死去活來,生不如死……”
劉吉強稱,這種情況下,他被迫承認殺人,但細節只能憑想象,說用隨身帶的水果刀捅的,用煙灰缸砸的。
辦案人員接著打。
“他們用電棍著重擊打我的腋窩……兩肋頸椎等敏感部位,他們還將水灑在我兩腿之間,再用電棍擊打。我被打得痛不欲生,小便失禁。”
“于隊長對我說:你怎么能說用自己的水果刀捅的呢,那不成了預謀殺人了嗎,不是她拿菜刀砍的你,然后你奪下刀砍的她嗎,你要說情節。”
“我才知道郭是被人用菜刀殺害的。以后的筆錄口供我都按著這個細節說……后來又有一位頭發花白市局姓于的警察,他誘供我砍了幾刀,砍在哪,割沒割眼睛、耳朵。他問什么我就承認什么,他見我說得不對或回答不上就離開了,別的警察就開始打我。這樣反復多次,連續幾天,反復折磨我取筆錄。”
調查組并沒有取走材料。劉麗霞說,后來律師會見捎回材料,她將原件送交市政法委一名領導,領導說:調查組已撤。
政法委沒有對劉家作出書面答復,但調查結論后來多次寫入判決書。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吉林男子鳴冤16年 吉林 涉嫌兇殺 兇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