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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一年賣3億多張機票 250億民航發展基金去哪兒了
爭議收費20余年,收費依據何在?
自1992年起,每張機票另外收取數額不等的幾十元錢。22年間,除了名稱與涵蓋內容,圍繞這筆錢還發生了什么變化?
湖北省政協常委、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等專家告訴記者,在經濟發展水平有限的條件下,機場建設費的性質是“老百姓出錢搞建設”,是一筆公益性質的行政收費。“如今,中國政府收入大幅增長,民航發展基金對財政的貢獻微不足道。臨時性的、克服困難式的政府性基金也該取消了。”
財政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民航發展基金的預算收入是242.82億元,同年全國政府公共財政收入12.9萬億元,占比不到千分之二。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茂名工商聯主席陳華偉認為,中國民航事業發展到今天,已逐漸走向市場化,越來越多的民營資本介入。“按照‘誰經營誰付費’的原則,機場應以航空公司為收費對象,而不是旅客。”
但中國民航大學機場規劃研究所所長王志強認為,以國土面積衡量,中國大概需要500-600個商務運輸機場,而已有的200多個機場中虧損的占60%-70%,因此仍需民航發展基金補貼。“錢從哪來?如果不從買機票的人手里來,就得全民承擔。”
2011年1月1日起,我國免征支線飛機執飛國內支線航班機場管理建設費。2012年,機場建設費與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合并為民航發展基金。這樣的改變并未完全使民眾滿意。相反,不少人質疑,支線航空收費取消了,干線航空為何紋絲不動?“建設費”變身“基金”,是否給收費“穿上馬甲”?收費依據在哪,是否“花得糊涂,收得也不明不白”? 我國《立法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葉青認為,稅收法定是基本原則,因此,相關部門若要征收費用,應經過立法部門同意,還應讓民眾了解征收原因,不能發個部門條例就收錢。“目前,預算法正在修訂。把權力關在籠子里,其中重要的就是財權。不僅要把財權關在籠子里面,還要把籠子放在陽光下。”(完)(參與采訪記者:陳冀、葉前)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民航發展基金 民航局審計 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