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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路橋被指拖欠873萬工程款
人民網北京9月22日電(記者周雷剛、楊伊)6月初,人民網領導人留言板接到網友留言,稱湖南省永州公路橋梁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州路橋)拖欠承包方工程款、施工費等873萬元。人民網記者對網友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
發帖網友名叫文良統,他在留言中稱:自己在2009年2月經朋友介紹,編制為湖南永州路橋太佳高速六標項目部三工區負責人,負責南陽河大橋和北川河大橋等兩座大橋的整體施工。但時至今日,湖南永州路橋與他之間沒有進行工程結算,永州路橋拖欠工程款540余萬元,加上另外一項應償還的設備款320余萬元,合計873萬余元沒有得到償還。
網友:工程讓我傾家蕩產 永州路橋拒絕執行法院判決
記者聯系到了文良統。文良統告訴記者,這項工程讓他傾家蕩產。在前期投入資金400萬元尚未收回的情況下,文良統把自己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向親人朋友以及同學借款,共籌集借款累計618萬元,全部投入到生產中去。但沒想到永州路橋以各種理由拒不結算,自己陷入躲債和還債的困境中。原來工程拖欠的50余萬元工人工資,文良統自己籌資已經全部結清,“不能欠工人的錢。否則我晚上都睡不著覺”。
文良統稱,2010年初,因項目部遲遲拖欠應付工程款,自己給不出工程材料錢,曾被材料供應商軟禁在山西22天,后經多方籌措資金,付清后才獲得人身自由。回憶此事,文良統稱,他不恨軟禁他的材料商,究其根源都是永州路橋造成的。
文良統向記者表示,原來永州路橋口頭答應的補償文良統的施工費用1110萬元。因為沒有書面證據,在法院打官司時只好選擇放棄。
2010年5月,永州路橋以清償57萬元的理由起訴文良統,同時申請財產保全。但文良統提供的移交清單顯示,當時被迫移交的設備和物資折合成資金達3,286,029元,遠遠超過57萬元的金額。
據文良統及原施工工人稱,為了阻止文良統在工地上價值3,286,029元的施工設備回湖南,永州路橋糾集了60余名當地黑社會人員堵在工地門口,揚言人可以走,誰將設備開出門就打死誰,所以他們只能留下設備只身逃出工地。
2010年6月25日,方山縣法院(2010)方發初字72-1號,判決永州路橋公司敗訴,要求永州路橋與文良統進行工程結算,永州路橋拒絕執行。此后又分別經過湖南省永州市中級法院、湖南省高級法院判決,判決結果仍然是要求永州路橋與文良統進行工程結算,但永州路橋均拒絕執行。
永州路橋公司:照顧熟人 少收管理費還多付300萬
永州公路橋梁建設有限公司,是湖南省永州市公路局下轄的3個直屬單位之一,據永州市當地人介紹,永州路橋近年來每年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在當地算是效益較好的企業。
6月17日,圍繞網友投訴的問題,記者分別采訪了永州路橋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尹維輝,及永州路橋上級主管單位——永州市公路局局長蔣仕民。
永州路橋總經理尹維輝稱,文良統確實是經朋友介紹才當的三工區負責人。為了照顧文良統,公司還少收了0.5%的管理費,多付了300余萬元。
尹維輝告訴記者,永州路橋沒有和文良統簽合同。原因是,“文良統是熟人介紹到這個項目做事的,文良統繳納的管理費比別的工區要少0.5%。當時認為簽了合同以后,會影響到其他工區的工作積極性,擔心其他的工區鬧事,所以就沒有簽署合同”。
同時,尹維輝還向記者爆料,文良統把先期付給他的部分工程款“裝到自己的口袋里了,沒有用到生產”。為了把工程完成,公司只得多花了300多萬元。
尹維輝稱,雙方就工程決算達不成一致協議,導致無法結算,主要原因是文良統不同意申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工程進行驗收結算。而山西省方山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0)方民初字第72—1號顯示,不同意申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工程進行驗收結算的,恰恰是永州路橋。
對于300余萬元的設備和物資的去向,尹維輝稱,當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后,就交由當地一個人辦手續,這個人也不是我們公司員工。蹊蹺的是,尹維輝稱上述設備和物資并沒有交到永州路橋。價值300余萬元的設備及物資,就這樣消失了。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永州路橋 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