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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流動兒童達3581萬 入讀公辦學校比例僅為69%
原標題:3581萬流動兒童教育問題亟待關注
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我國流動兒童數量已達3581萬。他們在城市上學依然面臨諸多困難,隨著年級的升高部分隨遷子女被迫返鄉。如何保障這些孩子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長期以來成為委員和學者關注的話題。本刊通過一系列數據展示了流動兒童目前的教育情況,并約請委員學者為之建言。
———編者
每100個城鎮兒童中有25個流動兒童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深入,伴隨著大量人口從農村向城市轉移,從中、小城市向大城市轉移,截止到2012年10月1日零時,全國流動人口總量約為2.34億。由于戶籍制度改革的嚴重滯后,他們無法成為城市的新移民,只能成為城市里的“流動人口”(非本地戶籍人口),與此相伴的是城市流動兒童數量的快速增長。
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全國0-17歲兒童總量為27891萬,其中流動兒童數量已達3581萬,每100個兒童中就有13個流動兒童。全國0-17歲城鎮兒童總量為12448萬,其中城鎮流動兒童數量3106萬,每100個城鎮兒童中就有25個流動兒童。廣東省(408萬人)、浙江省(280萬人)、江蘇省(214萬人)、山東省(194萬人)和四川省(191萬人)分列流動兒童總數的前五,上述5省流動兒童數占全國流動兒童總量的35.94%,人數之和達1287萬。
據2012年全國教育統計數據顯示,截止到2012年底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14459萬,城鎮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人數7415萬,其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394萬,在城鎮每100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中就有19個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廣東省(313.88萬人)(2010年)、浙江省(139.76萬人)(2013年)、福建省(74.92萬人)(2011年)、江蘇省(70.68萬人)(2011年)、山東省(70.66萬人)(2013年)義務教育階段就讀隨遷子女數量排在前五,上述5省隨遷子女數量占全國隨遷子女總量的50.13%,人數之和達669.9萬。
截止到2010年底,全國正在上學的流動兒童中,在流入地入讀公辦學校的比例僅為69%,流動兒童在流入地無法入讀公立學校的現象依然存在。據推算,截止到2010年底,全國約有205萬流動兒童入讀打工子弟學校。此類學校在軟硬件、教學質量方面都與公立學校存在較大差距。
注釋:
●本文所指流動兒童是指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學習半年以上的兒童,兒童年齡界定在18歲以下(0-17歲)。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地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隨父母到輸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值得關注
今年7月30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目的是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戶籍制度改革是一場自上而下的革命,它將促進我國各級教育進行進一步改革發展。由于改革的復雜性和長期性,如何充分保證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值得關注。
為此,我們建議:
第一,充分保證隨遷子女享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我們應及時將隨遷子女學前教育納入城市發展規劃,除了積極發展公辦幼兒園以外,還要通過購買公共服務、民辦公助等形式大力發展民辦幼兒園,要在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和新建社區等隨遷子女集聚地科學布局各類幼兒園,充分滿足隨遷子女學前教育的需要。
第二,切實保障隨遷子女中弱勢群體充分享受義務教育。目前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近1200萬人,80%在公辦學校就讀,其余20%的隨遷子女在民辦學校就讀或輟學,這一部分弱勢群體的受教育權值得關注。國家應該通過購買公共服務、專項經費撥款等形式,鼓勵發展各類民辦教育,給予一定的經費補貼,重點保障隨遷子女中弱勢群體的義務教育權。
第三,充分保證隨遷子女義務后受教育權。要加快制定隨遷子女異地中高考政策,及時清理不合理的入學“門檻”,滿足隨遷子女升學的需要;要大力發展城市中等職業教育,開放所有中職的專業和課程,滿足隨遷子女在隨遷地充分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需要;要加快建設中高職“立交橋”,實現中高職教育無縫式銜接,滿足隨遷子女進一步深造的需要。
第四,切實保障隨遷子女繼續教育權。國家要大力發展各類培訓機構,實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培訓經費后付制和免費培訓券等不同的形式,鼓勵隨遷子女參與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滿足他們進一步發展的需要。
(作者馬敏系華中師范大學黨委書記)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流動兒童 隨遷子女 農民工子女 教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