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12屆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十二屆全國政協第二十次雙周協商座談會 十二屆全國政協第二十次雙周協商座談會
全國政協“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廢棄物”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仁創科技集團董事長秦升益:
加強關鍵技術研發創新提升水泥窯協同處置水平
通過調研,深入了解了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和固態廢棄物的有關情況。深刻地感到利用現有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和固體廢棄物,符合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發展方向,對解決水泥行業產能過剩、促進水泥行業綠色轉型發展,保護生態環境、提升居民生活質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下面提出幾點具體建議:
一、 明確其法律地位,加強政策扶持。利用現有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和固體廢棄物,作為公益事業和環保產業,需要國家層面明確其法律地位,參照垃圾焚燒給予同等政策扶持。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地方作為城鄉生活垃圾處置的優先推廣運用方案。
二、 積極開展試點工作。統籌規劃,選擇技術管理水平先進、社會責任感和自律意識強的水泥企業開展試點。通過試點進一步優化技術,提高裝備水平,健全標準體系,研究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運營模式,培育一批示范企業。
三、 加強關鍵技術研發與創新。應著重加強性質復雜固體廢物預處理技術研發,提高協同處置技術適用性,提升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設計、制造和運營水平,加快先進技術推廣應用。
四、 加強源頭處理,協同處置可以節省成本。垃圾處理過程中目前有兩個難題,一是垃圾含水量大、含固率比較低,另一種是油脂問題,后續處理較為困難,不易發酵。北京仁創科技集團在沙子上做研究,能夠利用沙子在垃圾處理上,在源頭初步將垃圾去水、脫油,簡化后續工作等,解決了垃圾處理過程中兩大難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高云龍:
出臺水泥窯處置生活垃圾及固體廢棄物國家標準
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廢棄物,有利于減少垃圾污染總量,有利于實現垃圾處置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的社會效益,應當大力提倡。
目前,水泥窯處置垃圾廢棄物與成熟先進的爐排爐焚燒技術比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排放標準較低。如果水泥窯處置垃圾廢棄物排放按水泥行業排放標準執行,則對周邊環境有較大影響。二是綜合成本不低。水泥窯處置生活垃圾雖然節省了焚燒爐的投資,但如果排放標準按爐排爐項目的高標準執行,則需大量技改投入。三、社會風險不低。在未進行垃圾分類的情況下,垃圾成分的不穩定將影響水泥品質的穩定。
建議:
一、 在政策層面,形成一套完整的污染控制、環境標準、建設標準、補貼政策、稅收政策等政策體系及其實施細則。配套的垃圾收費制度、財政扶持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等要與爐排爐焚燒法一致,形成相同排放指標和處理費用下的公平競爭。
二、 在規劃層面,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爐排爐焚燒發電技術是發達國家的主要方法,適用大中型生活垃圾處理項目。水泥窯處理垃圾技術一般適用于周邊較近范圍內有大型水泥廠的地區。將土地、運輸、技術、經濟等因素綜合考慮,在離水泥廠不很遠的區域,可盡量規劃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廢棄物項目。
三、 在技術層面,要設立科技攻關專項,加大經費支持,不斷完善配套技術,提高排放標準。盡快出臺完善水泥窯處置污泥、生活垃圾及固體廢棄物的國家標準。
四、 在社會層面,要宣傳觀摩,解疑釋惑,形成共識。應組織群眾到成熟的、花園式的、無任何異味的垃圾焚燒項目觀摩感受,以嚴格的排放標準贏得群眾認可。
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吉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孫太利:
有效監管科學處理實現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
實踐證明,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技術,與垃圾填埋處理方式相比,可節省用地、減少二次污染、降低投資成本,具有集約化、安全環保、運行可靠、經濟合理等優勢。但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方式主要以填埋、堆肥和焚燒為主。
為此建議:
一、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必須監管與處理一體化。建議國家相關部門首先完善垃圾處理相關法律,強化垃圾監管工作,同時加大執法力度。應推行垃圾監管與垃圾處理一體化,即垃圾監管與處理的管理機構一體化,獎懲辦法一體化,治理措施一體化。
二、 城市生活垃圾重在分類,才能真正資源化。城市生活垃圾成分比較復雜,必須做到先分類,才能物盡其用,真正資源化。
三、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方式及設備的配置、使用要科學化。一要因地制宜,充分考慮垃圾處理經濟半徑與處置能力半徑的大小,兼顧環境可持續性、經濟可承受性以及社會可接受性。二是城市垃圾的處理方式要科學論證,不要千篇一律。有的可利用水泥窖協同處理方式,有的可利用沼氣方式等。三是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備規模大小要兼顧。如餐廚垃圾處理設備,既可以配備日處理幾百噸、上千噸的設備,也可以在一個社區、學校等配備日處理幾十、幾百公斤的小型設備。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水泥 處置 垃圾 協同 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