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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并軌存萬億成本缺口 或占用企業養老金
統籌:央地矛盾如何化解?
在上述會議上,馬凱亦提出,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統一規范制度和政策。具體是,職工養老保險要在完善省級統籌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籌資與支付責任,統籌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強基金的互濟性和抗風險能力;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基金省級統一管理,化解基金管理分散化的風險。
這意味著,提高養老金統籌層次,將更進一步。
“關于提高統籌層次,這也是大家現在最關心的,也是聽說正要做的事。我提出一個建議:2007年勞社部發3號文,提出了省級統籌的六個標準,我的意見是,再搞全國統籌的時候不要再附加標準了。假的統籌層次的情況不應該再發生了,時代發展這么快,學界批評這么多,這種情況不應該再出現。”鄭秉文曾直言,提高統籌層次只有一個標準,就是資金流的核算、支出和管理的層次。
實際上,今年以來,養老保險多層次統籌體系已有一定進展。今年4月,國務院提出將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二為一”,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2月份,人社部要求未來完成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制度上完成了社會養老保險的統一。
但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在城鄉養老保險銜接的基礎上,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如何實現?
目前,全國只有6個省市做到了省級統籌的層次,而在遼寧等地,統籌層次還大多維持在縣級層次。統籌層次低,則意味著養老保險很難隨人走,出省后難以有效銜接。
事實上,早在2008年初,國務院曾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重慶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配套推進,但時至今日進展不大。
“因為把一個國家的問題放到地方了,本身是本末倒置了。事業單位改革,本身是要全國統一,國家層面來做。”程杰表示,中央政府、中央財政、全國各個省市一盤棋,是一個大的趨勢。
報告針對當下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就指出,由于各地財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結余分布不均,且統籌層次仍偏低,社會保障互濟功能發揮不夠,導致地區之間待遇差別較大。
根據聶日明測算的數據,2012年,養老金結余最高的省份是廣東,為3879.6億元;最低的是西藏,為24.6億元,兩省相差157倍。由此可見養老金總量在區域間的巨大差異。
聶日明舉了一個例子,用來說明區域之間養老保險福利在省份之間的天壤之別。在廣東,2012年繳費基數為1373元,每月領取1924元,養老替代率140%,意味著9個在職職員繳納的養老保險養1個退休職工;而在黑龍江,平均繳納和領取養老金則倒置了過來,分別是3506、1488元,養老替代率僅42%,意味著平均1.5個在職職工養1個退休人員,為全國最低水平,無疑給在職職工造成極大負擔。
這意味著,在中國社保本地化的管理模式下,如果實現全國層次的統籌,雖然區域之間的差距縮小了,但一旦拉平,經濟發達省份與落后省份之間的矛盾、省市縣之間財權事權分割問題,比比皆是。
“全國統籌的話,假如讓廣東、上海等養老金結余高的省份補貼給遼寧,經濟發達省份當然不愿意,收的錢還不如計入本地GDP中;而且如果將省市縣的財權上收,地方收費缺乏動力也會出現供給不足的狀況。”聶日明向記者拋出了一系列問題,“全國統籌難度很大”。
“每個問題都挺難的。”楊燕綏稱,對于養老保險改革的主要方向,實際上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都已經有明確: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并軌;精算平衡;漸進式遲退休以及基金長期收支平衡。
在12月22日人社部召開的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工作視頻會議,要求到,2015年底前,省、市兩級都要建立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工作制度。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養老保險并軌 企業養老金 養老金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