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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美卿委員:公益信托,一種低門檻的公益形式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5日訊(記者 林儀)“國內慈善行業目前尚處于起步和規范階段,社會還未形成慈善氛圍,需要更貼近生活、低門檻的慈善形式。”全國政協委員、香江集團總裁翟美卿接受本報記者專訪,在提及為何提交《關于鼓勵公益信托助推慈善事業發展的提案》時這樣回答。
2014年10月,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會議上指出,“要積極探索金融資本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渠道”。當年11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要“倡導金融機構根據慈善事業的特點和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探索金融資本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渠道。”
目前我國基金會門檻偏高,不少熱心人士望而卻步,如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金額的8%。非公募基金會無法對外募集資金,如果沒有合適的資產保值增值路徑,只能竭澤而漁。為此,翟美卿呼吁,應盡快制定非公募基金設立公益信托的制度配套建設,尋求公益和金融的最佳結合點,撬動社會潛在資源,激發企業公民的公益熱情。 “我今年的提案主推公益信托。”經營慈善事業10年的翟美卿向記者舉例,2014年11月發布的“世界捐助指數”最新排名顯示,中國列128位,倒數第8。究其原因:國內慈善氛圍尚未形成、民眾對慈善認識普遍不足、慈善機構近年來負面新聞纏身等,這迫使慈善行業需要尋求一條高可信度、易被民眾理解和接納的新途徑。
“相較于非公募基金會等其他公益形式,公益信托的優勢顯而易見,成本低,設立效率高;公益支持比例彈性大;安全穩定。”翟美卿介紹,公益信托在我國并沒有得到普及,“
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公益信托項目只有39個,資金總額129.17億元,僅相當于全國信托資產的約1‰。” 為給公益信托打造良好發展平臺,翟美卿建議,首先盡快研究并制定公益信托的稅收政策及優惠措施。建議參照《基金會管理條例》中“向基金會捐贈,捐贈人可以享受稅前抵扣;基金會的捐贈收入,免交所得稅,而投資收入須交納25%所得稅”的條款,在財稅制度和信托法兩方面作出調整或修改。 其次,構建秩序良好的公益信托市場,鼓勵并吸引社會企業及個人設立公益信托。 再次,從法律層面上確定非公募基金可以設立公益信托。可以有效開發和利用巨額的公益資金,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和可持續發展。 最后,出臺專項實施細則。
目前公益信托的法律依據僅來自信托法,沒有專門的可操作制度。應盡快出臺一份公益信托的專項法規、實施細則。 當記者問到對公益信托的發展有什么期望時,翟美卿表示,目前很多人對公益信托不夠了解,希望在厘清政策和稅收問題后,可以實現非公募基金設立公益信托的愿景,包括政府、金融主管部門、信托機構、慈善組織、媒體都可以宣傳、報道,讓公益信托理念傳播出去。借此,吸引更多企業通過這種低門檻公益形式參與公益,撬動整個社會的潛在能量,形成“滾雪球”式的社會公益效應。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公益信托 低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