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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假”啟示如何讓休假“活”起來
24日,中國人民大學一則“只有春節還不夠,春假有8天”的通知,悄然在微信朋友圈走紅。自2008年起,人民大學堅持“春假+五一”8天長假模式,一直備受學生好評。今年,該校的春假為4月28日至30日,算上周末調休和“五一”假,實際上共連休8天。人大師生表示,“春假”作為學校給的“特殊福利”,是一年一度的“春游日”。(3月25日《北京青年報》)
但凡與休假有關的話題,總是引人關注、充滿爭議。休假不夠和休假質量不高,使得人們對假日有著異乎尋常的焦渴。中國人民大學的“春假”,無疑讓人十分的艷羨。在春意盎然的日子里,長達8天的假期,宜閑宜游,還無須忍受“黃金粥”的痛苦,是何等的愜意。這樣的“特殊福利”,簡直讓人羨慕嫉妒恨。
只是,羨慕歸羨慕,“春假”對于所有人未必具有普適意義。才過了春節,中間還有一個清明節,再來一個加長版的“春假”,豈不是休假時間比工作和勞動時間還要長?再者,“春假”若像法定節假日一樣,跟黃金周還有何區別?
休假與勞動密不可分,沒有了勞動,天天都在放假,談休假沒有實質意義。在休假與勞動的關聯利益之間,找到一個公約數,然后疊加在旅游出行的適宜度上,對于個體來說才具有現實意義。所以,解決休假與勞動的矛盾,最優的選擇自然是“帶薪年假”,對自己的休假進行規劃,在安排上進行“私人訂制”。
然而,真正要實現國民休假從“國家訂制”到“私人訂制”的轉變,不僅“帶薪年假”法規執行力度要加強,勞動用工者的利益與需要也要兼顧。譬如“春假”,一年之計在于春,春季雖然很宜游,但對于企業與行業來說,這一年的工作才剛剛開始,需要一個穩定的生產環境。無疑,即便是休假“私人訂制”,也不等于想什么時候休假就什么時候休假,想怎么休假就怎么休假,還得在滿足行業與企業的特點,用最小的成本來支取最大的福利。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人大的“春假”沒有意義,恰恰相反,其意義在于“因情訂制”——它符合行業特點,不影響到教學,也不影響到社會秩序,還有一點是大學的主動性和靈活性。也就是說,“春假”不可復制,但“春假”的模式可以借鑒。
比如,生產性企業可以把定期的全面檢修與節假日結合起來,給職工放長假;經營性的公司也可以在淡季或者業務的空檔期,設置專門的假期。諸如此類,在國民休閑“國家訂制”與“私人訂制”之間,找到一個折中的辦法,不僅顯得人性化,事實上也是帶薪休假落地的一個現實路徑。
編輯:水靈
關鍵詞:春假 休假 勞動 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