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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借調暗藏腐敗 成部分“關系戶”升遷暗道
借調亂象亟待整治
臨時借調,有時是難免的,但太過隨意的借調,無疑背離了行政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方向,與當下治理“為官不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大勢更不合拍,亟待規范和治理。
管住“不借白不借”的沖動
“借調的隨意性很大,有的地方有規定,有的地方沒規定,即便有規定也未必去執行。因為有的是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的,下級部門誰又敢說不呢?”安徽一位縣級編辦人員說,上級部門想借就借,想借多少就借多少,有的借調完能夠留下,有的借調完就得走人,“是否能留,留多少,全無規定。”
“能力強的,誰都想借過來用。”西部某省份一基層單位負責人說,借調是“免費午餐”,說白了就是找人過來白干活,工資、福利、編制都在原單位,借調單位不花一分錢,還不用考慮借調人員下一步的晉升任職問題,導致“上級向下級借,行政單位向事業單位借,不借白不借”。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上級單位要借人,拒絕了,就意味著得罪人,以后的工作很可能受到影響,所以下級部門很少有說不的。“借調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但具體操作中時間不確定,拖的情況很普遍,我們也不好得罪上級機關。”西部某高校黨委組織部部長李敏說,近5年來,該校有多名教師被借調,借調部門主要是上級教育局,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等。
“我們很喜歡到學校借調,因為學校的老師文化水平高,又普遍比較年輕。”西部某市一位街道辦事處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借調時,一般需要經過學校主管部門也就是教育局的同意,這時候只要把教育局的領導“勾兌”好了就行。
湖南省委黨校黨建教研室主任龔永愛告訴記者,我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交流方式只有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三種,并沒有借調。也就是說,在一些黨政機關流行的借調實際上于法無據。
“法律上沒有依據,沒有明確規定允許或者禁止,這就留下了很大的彈性操作空間,以致一些地方的借調行為嚴重異化。”龔永愛建議,應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黨政機關的借調行為進行明確規范,哪些人能借,哪些人不能借,能借多長時間,超出時間怎么辦,以及對借調人員的管理考核方式,都必須由法律法規明確予以規定,避免一些地方繼續鉆法律空子,打政策“擦邊球”。
“讓鄉鎮一級能留住人才”
從下級部門借到上級部門,或從鄉鎮借到縣城甚至省城,平臺更大,視野更寬。當被問及是否愿意被借調時,很多基層年輕公務員都心向往之。
“像我這樣的‘貧下中農’是沒有機會被借調的。”在安徽某省直單位工作的小張,因工作出色,被上級單位的領導看中,想借調他去從事業務工作。然而,努力多次均無果。他告訴記者,借調實際上就是單位一把手說了算,不是想去就能去的。
“盡管借調并不意味就能調上去,但畢竟給了我們基層年輕人一次展示能力的機會。”重慶市基層公務員小張說,“哪怕不成功,領導也能看到我們的努力。”
廣西賓陽縣古辣鎮黨委組織委員馬秀玉在鄉鎮工作多年,去年剛從臨近鄉鎮調到古辣鎮工作。她介紹,由于基層人手本就不夠,一些入職沒多久的年輕人常被借調走人,她在鄰近鄉鎮工作時就曾一度身兼4職,同時兼任鎮辦公室主任、紀委副書記、婦聯主席等,而同期兼職最多的一個同事一度身兼6職。
“這種現象并非孤例,在許多鄉鎮普遍存在。”馬秀玉說,在鄉鎮工作的待遇、發展前景不被看好,鄉鎮副科級干部每月的工資2000多元,很多年輕人愿意被借調,甚至自己找門路求借調。
“對基層干部的政策傾斜應進一步加大,如提高下鄉補貼及相關待遇,讓鄉鎮一級能留住人才。”馬秀玉建議,加大對基層干部的政策照顧,對穩定基層干部隊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合理確定編制,防止人浮于事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政府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普遍增加,但現實中編制管理工作明顯落后,未能根據新形勢進行適時有效調整,導致人員編制與工作職能不相稱,矛盾突出。工作任務和人手不成比例,只能依靠借調人員開展工作,有些中央機關也存在這一問題。
“事實上不少單位忙閑不均,有的單位很忙,有的單位工作沒那么忙卻有很多編制。”廣西北海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說,在不同級別、不同系統的單位內,忙閑不均非常普遍。
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倪宏濤建議,應根據“職能清單”科學確定編制數量,以事設崗,以崗定人,建立政府部門之間編制的動態管理機制,職能減少、編制富余的部門可以縮編,職能增多、編制緊張的部門可以適當擴編。同時,要加快機構改革、簡政放權的步伐,該下放的權力一定要下放,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給中介機構、社會組織。
“管得太多,什么都要管,還有繁瑣的文件、會議等,是導致一些部門頻頻借人的主要原因。”一位接受采訪的基層領導說,政府部門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從瑣事中解脫出來,更好地集中精力進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的制定和實施。
此外,一些受訪者還表示,應不斷加強黨政機關的作風建設,建立“能進能出”的人員流動機制,對“為官不為”、人浮于事等不正之風堅決予以懲治,該調動的調動,該辭退的辭退,切實糾正一些機關干部不想事、不做事、“出工不出力”等懶政行為。(應受訪者要求,本專題文中借調人員均為化名 )( 采訪:覃星星 劉良恒 楊玉華 韓振 譚暢 專題策劃:姜磊 高遠至)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機關借調 腐敗 “關系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