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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志愿服務 亟待法律“護航”
調研組成員名單
萬鄂湘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革中央主席
修福金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民革中央專職副主席
付悅余 民革中央辦公廳副主任
周麗萍(女) 民革中央調研部副部長
記者手記:
民革中央建議獲多位國家領導人批示
翻開2014年民革中央?yún)⒄h政工作記錄,推動志愿服務法制化建設絕對稱得上是一大亮點。
為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支持和發(fā)展志愿服務組織”的精神,加快我國志愿服務法制化建設、促進志愿服務事業(yè)健康發(fā)展,2014年7月至10月間,民革中央主席萬鄂湘率調研組先后赴吉林、黑龍江、北京、湖北等省市開展調研。從酷暑炎炎到秋風習習,從街道社區(qū)到企業(yè)校園,歷時4個月,調研組馬不停蹄。
為了聽取更多部門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聯(lián)合多方力量,讓調研成果更加扎實有效,2014年9月24日,民革中央還召開了“我國志愿服務法制化建設座談會”,邀請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中共中央文明辦、教育部、民政部、共青團中央、司法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及來自中國人民大學的專家學者,圍繞立法路徑、管理體制、保障制度、激勵機制等志愿服務法制化建設具體問題進行研討。
在廣泛調研和座談的基礎上,民革中央積極響應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guī)草案”,充分發(fā)揮自身界別優(yōu)勢,聯(lián)合有關部門和研究機構共同起草完成《志愿服務條例示范文本》,最后向中共中央、國務院報送了《關于加快我國志愿服務法制化建設的建議》。調研報告分析了志愿服務的重大意義、價值及目前志愿服務普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盡快出臺國家層面立法、加大志愿服務經(jīng)費保障、健全志愿服務表彰激勵機制、建立全國性的志愿服務保險制度、落實教育培訓主體責任等建議。
值得一提的是,在民革十二屆三中全會上,民革中央把示范文本發(fā)給中央委員,通過他們向地方立法機關推薦,為推動志愿服務法制化進程、為探索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新機制做出積極努力。目前,示范文本已經(jīng)得到不少省市地方立法機關的積極響應與咨詢,并擬借鑒采納。
“第三方立法起草是民主化科學化立法的一個新路徑。”民革中央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鐘曉渝認為,民革作為民主黨派參與起草立法更具開創(chuàng)性,既是中立的第三方,又可發(fā)揮民革在社會法制方面的優(yōu)勢,開創(chuàng)了民主黨派立法起草的先河,探索第三方立法起草積累了經(jīng)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xié)主席俞正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國務委員王勇對民革中央呈報的《關于加快我國志愿服務法制化建設的建議》作出重要批示。
對此,民革中央表示,將繼續(xù)充分發(fā)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作用,為加快我國志愿服務法制化建設進程、完善志愿服務法律體系積極建言獻策。
(汪俞佳)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革中央 志愿服務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