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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 怎么回事?全程真相揭秘
原標題: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 十年賣官總“收入”603萬元
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十年賣官總“收入”603萬元。原綏化地委書記馬德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一審死緩,隨后減為無期,2010年再度減為18年,此次再度減刑,計劃于2027年出獄。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馬德于2003年案發,此前10余年間收受賄賂,違規提拔人員僅綏化市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
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 十年賣官總“收入”603萬元
2005年7月28日,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馬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北京市高院于2005年9月29日裁定予以核準。隨后馬德開始服刑。
2007年11月5日,市高院對馬德減為無期徒刑,2010年1月20日,再次對其減為有期徒刑18年。
2015年6月1日,司法部燕城監獄提出減刑建議,認為馬德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共獲年度監獄表揚獎勵2次,獲年度監獄嘉獎1次,確有悔改表現,建議對其減刑。
2015年7月3日,二中院經審理后認為,馬德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可予減刑。裁定對其減刑一年,減刑后應執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0日起,至2027年1月19日止,剝奪政治權利減為7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這是馬德的第三次減刑。
馬德,男,2003年5月13日,馬德因收受巨額賄賂被黑龍江省委開除黨籍、行政開除公職,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提供了包括證言證詞、票據等在內的上百份證據,對馬德提起了17項受賄指控。其中,12次受賄與“賣官”、“保官”有關。這也是司法機關首次詳細披露馬德受賄賣官的具體行為,這12次“賣官”行為分別是:
1. 馬德于2000年3月至2002年春節前,在擔任中共綏化地委書記、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棱縣縣長李剛的請托,在其職務晉升的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單獨或伙同田雅芝三次非法收受李剛給予的人民幣共計32萬元、美元1萬元。
2. 馬德于2000年3月,在擔任中共綏化地委書記期間,接受慶安縣縣委副書記李俊宇的請托,在其職務晉升的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非法收受李俊宇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
3. 馬德于2000年11月至2002年春節前,在擔任中共綏化地委書記、市委書記期間,接受青岡縣縣委副書記蘇吉祿的請托,在其職務晉升的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三次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蘇吉祿給予的人民幣共計34萬元。
4. 馬德于1998年春節至1999年春節,在擔任綏化地區行署專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三次非法收受明水縣縣長呂岱給予的人民幣共計6000元。馬德于2000年8月,在擔任中共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呂岱的請托,在其職務晉升的事項上提供幫忙。為此,馬德非法收受呂岱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4萬元。
5. 馬德于2000年5、6月份,在擔任中共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蘭西縣縣長周南方的請托,為其能夠繼續留任現職務提供幫助。為此,馬德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周南方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
6. 馬德于2000年11月,在擔任中共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蘭西縣縣委書記張國華的請托,在其職務安排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非法收受張國華給予的人民幣20萬元。
7. 馬德于2000年11月,在擔任中共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海倫市市委副書記王學武的請托,在其職務晉升的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非法收受王學武給予的人民幣50萬元。
8. 馬德于2000年初至2002年春節,在擔任中共綏化地委書記、市委書記期間,接受肇東市市委副書記高波的請托,在其職務晉升及留任的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五次單獨或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高波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9萬元、美元2萬元。
9. 馬德于2000年11月至2002年春節,在擔任中共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化市財政局副局長田德臣的請托,在其職務晉升的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兩次伙同田雅芝非法收受田德臣給予的人民幣4萬元、美元5000元,并向田德臣索取美元5000元。
10. 馬德于2000年7、8月份,在擔任中共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化市市政公用管理處處長張忠義的請托,在其職務安排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非法收受張忠義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
11. 馬德于2001年5月,在擔任中共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張鐵玉的請托,在其職務晉升的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非法收受張鐵玉給予的人民幣20萬元。
12. 馬德于2001年5月至7月,在擔任中共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方曉光的請托,在其職務晉升的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非法收受方曉光給予的美元1萬元。
編輯:水靈
關鍵詞: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 最大賣官案 原綏化地委書記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