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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 怎么回事?全程真相揭秘
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總“收入”:603萬元
根據(jù)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間,馬德在先后擔(dān)任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長、綏化地區(qū)行署專員、綏化地委書記、綏化市市委書記期間,在負(fù)責(zé)幫扶企業(yè)、提拔使用干部的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索取17人的賄賂款5586000元,美元現(xiàn)金55000元(折合人民幣445857元),合計603萬余元。
第一筆:40萬元
馬德第一筆賣官案發(fā)生在2000年。當(dāng)時馬德接受綏棱縣縣長李剛的請托,為李剛職務(wù)晉升提供幫助。從2000年3月至2002年春節(jié)前,馬德和妻子田雅芝3次收受李剛給予的人民幣共計32萬元、美元1萬元(折合人民幣81937元)。
最小一筆:8萬元
馬德收取的最少一筆賄賂來自綏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方曉光,2001年5月7日,為了讓馬德在職務(wù)晉升的事項上提供幫助,方曉光給了馬德美元1萬元(折合人民幣80698元)。
最大一筆:50萬元
馬德?lián)频降淖畲笠还P“官財”是在2000年11月,海倫市市委副書記王學(xué)武給了馬德50萬元人民幣,以求在職務(wù)晉升上提供幫助。
2005年,二中院審理馬德受賄案。
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馬德利用職務(wù)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dú)或伙同其妻田雅芝(另案處理)先后收受17人的賄賂款人民幣558萬余元、美元5.5萬(折合人民幣44萬余元),共計人民幣603萬余元。
據(jù)悉,馬德受賄賣官案被稱為建國以來查處的最大賣官案,牽涉官員260余名,除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政協(xié)原主席韓桂芝等高官外,還涉及綏化市下轄10個縣市眾多處級以上干部,僅綏化市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
編輯:水靈
關(guān)鍵詞: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 最大賣官案 原綏化地委書記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