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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地方政協工作經驗交流會發言摘登
北京市政協主席吉林:發揮政協委員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堅持黨的領導是有序開展立法協商的根本保證,把握政協作為協商平臺的定位是做好立法協商工作的基本前提,發揮政協組織優勢是提高立法協商質量的重要條件,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是推薦立法協商的重要方向。”
近年來,北京市政協在北京市委領導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支持下,積極組織委員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立法協商,為推進政協協商民主建設拓展了領域、積累了經驗。
一、 參與立法協商的探索實踐。
一是圍繞重大立法項目開展協商。2013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出臺《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市政協根據北京市委要求,以界別為單位,組織全體委員參與該項法規草案的立法協商,提出意見建議近千條。2014、2015年,市政協又根據北京市委要求,圍繞《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兩部政府規章草案,開展立法協商。
二是明確立法協商機制和流程。北京市委辦公廳于2014年12月印發了《關于在市政協開展立法協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立法協商內容、程序和工作要求。市政協隨即研究制定了《立法協商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政協組織委員開展立法協商工作的組織領導機制、基本原則、參與范圍、工作程序。
三是切實發揮各黨派、界別和政協委員在立法協商中的重要作用。市政協高度重視發揮各黨派、各界別的組織作用和政協委員的主體作用。在圍繞《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開展的立法協商中,參加座談和反饋意見的委員達744人,占委員總數近98%;針對《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協商中,有236位委員直接參加協商座談會,有492位委員通過書面、網絡平臺、電子郵件等形式參與協商,共提出1200多條意見建議。
四是立法協商取得實效。市政協針對《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立法建議送達市人大常委會后,相關專門委員會經過認真研究,對《條例(草案)》中的61條內容進行了83處修改。《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修改后,全文27條,吸收或部分吸收政協委員意見的條文有21條。
二、 參與立法協商的經驗體會。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是有序開展立法協商的根本保證。北京市政協的立法協商工作是在北京市委領導下有序、有效開展的。北京市委高度重視立法協商,將其納入總體工作部署和重要議事日程,對在政協組織委員開展立法協商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規定,把黨的領導體現在立法協商全過程。
二是把握政協作為協商平臺的定位是做好立法協商工作的基本前提。在立法協商活動中,市政協著力為各界委員搭建有效協商平臺,并將委員意見建議原汁原味地報送北京市委,供市人大在立法中研究參考。
三是發揮政協組織優勢是提高立法協商質量的重要條件。在立法協商實踐中,市政協廣泛動員和組織黨派、界別、委員和專家學者等各方面力量參與,在協商中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各界智慧和共識。
四是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是推進立法協商的重要方向。近年來,北京市在推進立法協商制度建設上進行了有益探索。《關于在市政協開展立法協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立法協商基本程序;《關于制定實施北京市政協協商年度工作計劃的意見》規范了立法協商議題的提出和確立機制;市政協出臺的《立法協商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規定了政協參與立法協商的內部操作規程。這些文件對北京市深入開展立法協商發揮了重要作用。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地方政協工作經驗交流會 人民政協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