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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務員出差都住哪兒? 基本上是三星級起步
超標咋辦?
專屬協議價低至2折
剛進國務院某部委辦公廳工作時,趙林每次出差都仔細查看報銷標準,因為如果酒店超標,住宿費難以報銷。但后來他發現財政部給的住宿標準不算高,而實際住的都是星級酒店。
“我們住的酒店價格不是跟著市場走的,主要是跟著財政部發布的標準走。”趙林說。
南方某省一位處級官員曾多次接待中央公務員,他告訴新京報記者,一般情況下,中央公務員到地方住宿不會超標,因地方簽訂協議的酒店客房價格都是跟著報銷標準走的。
至于地方自掏腰包補超標差額的情況,該官員表示,超標部分可按餐費走賬,在具體操作中往往超不了多少錢。他說,現在提了標準,超標可能性就更小了,這有利于減輕地方負擔。
林磊向新京報記者分析說,以前財政部每兩年招標定點飯店時,許多酒店為提高檔次,或為拉到長期穩定客源,往往不惜自降身價,將協議價定到門市價的一半甚至更低。
中青報在2013年曾通過“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查詢網”統計發現,四星級以上高檔定點飯店中,客房和會議室價格均分為“門市價”和“協議價”。住宿一晚的“門市價”,動輒達4000-7000元,而“協議價”多在500-600元內徘徊;會議室的“門市價”有的高達數萬元,“協議價”卻能低至2-3折。
近日,新京報記者多次嘗試進入“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查詢網”,發現已無法登錄。
不過,與政府協議好的價格,也有變卦的時候。
在定點飯店制度施行期間,林磊在一次出差時,到達提前預訂好的酒店后,被工作人員告知已滿房。
林磊記得,酒店工作人員的原話是,“我們這兒沒房間,這個價格不行了。”
言外之意就是,如果按門市價,就有房可住了。
無奈之下,林磊硬著頭皮住了進去。房價超標部分,最終由地方政府補上。
如何接待?
地方接待有“自由動作”
多位受訪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表示,酒店的選擇主要由地方主導,他們出差前往往要和當地相關職能部門聯系,到達入住時,會核實酒店是否超標。
不過,多位受訪中央公務員表示,在八項規定出臺前,一個多次出現的情況是,中央公務員住進超標酒店,地方將超出的差額補上。不過,隨著財務制度越來越嚴格,這種情況逐漸減少。“地方也很難操作了。”
在中央公務員住宿酒店問題的變遷中,房間也是一個重要問題。多年以來,按規定,司局級以下人員需2人擠一間房。這一令許多公務員頭疼的規定,去年由財政部明確宣告不再做硬性要求。
事實上,在具體操作中,這樣的規定也有回旋余地。還是科級干部時,林磊曾前往東北出差,同行的還有另一科級干部。
出差頭天,兩人按規定住了一間房。第二天,兩個當地處級干部的房間就和兩人調換了,本應住雙人間的林磊住進單人間。
在對中央公務員的接待上,地方可操作的“自由動作”不止這些。
劉洪透露,中央國家機關人員到外地出差,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可分為多種情況。其中,既有給增光添彩的“好活兒”,也有去挑刺兒的“爛活兒”。待遇自然會有差別。
劉洪接著說,從另一方面來講,不同機關、部委之間,權力上的差異,也會體現在出差待遇上。
據劉洪了解,一些強勢部委的公務員出差時,地方在接待上自主增加服務項目的可能性往往更大。例如,在入住酒店后,地方會為其安排游泳、健身等附加服務。這些費用,自然由地方買單。
財政部似乎也注意到這個問題。今年2月,財政部發文指出,會議定點場所有權拒絕黨政機關提出的超出協議的服務項目和要求。
(趙林、馬浩、林磊、劉洪等受訪者均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賈世煜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中央公務員 出差 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