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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車改,沒有誰是局外人
根據中辦、國辦印發的全面推進公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車改制度。據統計,截至本月上旬已有29個省區市車改方案得到批復,預計年底近20個省份將完成省級車改。如今,距最后的改革時限只有十余天,各地能否如期完成車改?另外,據新華社調查,個別地方還出現了拿車補坐公車、“沒了公車不出門”等問題,相關監督與細則配套能否及時跟上?
車改涉及面廣,關系到公權力自身利益,向來是一塊硬骨頭。從目前地方車改落實情況看,進度并未明顯提前,20個省份年底完成省級車改,也只是勉強符合年底前“基本完成”的目標任務。不過,按照相關指導意見,車改的大限是“2至3年時間”,明年全面完成公車制度改革,大概沒有問題。這從側面反映了車改之艱難。
車改雖難,關鍵在能否下定決心。以往一些地方也出臺過車改方案,或首戰告敗,或虎頭蛇尾,或反反復復,歸根結底,就在于決心不夠堅定。車改成敗固然與方案可操作性有關,其命運卻系于地方各級領導。領導身先士卒,拿自己開刀,下面自然不敢陽奉陰違。領導自己舍不得放棄,或一頭拿車補,一頭變著花樣照用公車不誤,再好的車改方案也將瞬間垮塌。這輪車改能夠順利推進,關鍵就在于中央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沖在前面,自上而下、統一部署,再沒有誰可以成為“局外人”。
本輪車改目標和措施明確,考核體系完備。如在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和節支率上的規定,前者按級別框定了車補上限,后者則是對車改效果的考評指標,以這兩者作為地方車改的標尺,哪里違規哪里落實不力,并不難判定。據悉,多數省份車改方案中,廳局級車補標準“頂格”執行,處級車補只有少數省份低于上限要求。這其實不要緊。頂格并不越格,乃制度容許的范疇。重要的是,有沒有地方敢于越過紅線?如果沒有,便可證明相關規定是嚴格有效的。
話說回來,這尚不能完全保證地方車改不會走樣。例如,將原來分散在地方各部門的公車集中管理,是保障公務運轉的必要措施,但在實際中,這可能被人利用來規避制度規定,出現“機動車輛只為領導而動”的情形。若如此,就會形成個別官員一邊拿車補一邊又享受專車待遇的局面。今年4月深圳被曝光的“10人開會帶8個司機”風波,就暴露出這一可能性。對此,各地應細化車改方案,加以防范。
公車改革不僅是落實八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措施,也是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多年來,公眾對濫用公車等現象反映強烈,若不著力破解這一問題,何以回應社會關切?就此而言,是否著力推進公車改革,考驗的是地方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心。只有敢于拿自己開刀,突破自我利益的藩籬,才能提升自身的公信力,順利推進全面深入改革的步伐。(顧 昀)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公車改革 地方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