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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不分“節前節后”
中辦國辦:兩節期間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與去年相比,今年的通知中在旅游市場監管、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節日值班、廉潔過節等方面增加了新的表述。通知特別提到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崇廉拒腐,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12月24日《京華時報》)
稍有經驗的人都知道,每到逢年過節,很多地方、很多單位都要發一個廉潔過節的通知或者“五不準”、“十不準”之類的禁令,這基本上已經成為一種慣例或“規定動作”。但今年的兩辦通知與往年相比還是有所不同,增加了新的表述,并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給出了更有針對性的要求。這無疑有利于剎住三公消費、奢侈浪費以及趁過節拉幫結派等不正之風,促進黨員干部過一個風清氣正的節日。
不過,以往的一些現象卻也告訴我們,上級的節前禁令盡管措辭很嚴厲、措施很嚴密,有些地方卻并未完全落實到位,因此也很難從根本上遏制住不正之風的發生。期待各級黨委政府尤其是負有監督之責的紀委,今年都能夠把“史上最嚴厲”的“節前禁令”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嚴管重罰,抓幾個典型出來,取信于民。
另外,節日期間確屬腐敗和各種不正之風的高發期,也確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試圖借過節之機行茍且之事,但不正之風并不一定都出現在節日期間。相反,隨著人們對節日腐敗的關注,以及有關部門對節日腐敗打擊力度的加大,有些“聰明人”說不定會為了“避風頭”而特意避開這個時段。過節時不出問題,不見得其他時間也不會出問題。
說到底,節日期間不正之風高發只是一種表象,其本質還是一些領導干部的思想品質問題和有關部門監督力度的問題。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人員時刻都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能過節時對自己要求嚴,其他時間就松懈下來、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節日期間不能做的事,其他時間依然不能做。否則,節日期間樹立的良好形象只能被沖淡,甚至因對比而受到更大質疑。同時,紀檢部門更應提高日常監督的剛性和力度,一以貫之。反腐倡廉是個長期的艱巨工作,不分“節前節后”,沒有可以“松口氣”的時候,從年頭到年尾、不管是節日還是平時,任何時候都應繃緊“廉政弦”。(喬志峰)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反腐倡廉 “節前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