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天使投資的風險不能由政府承擔
為了鼓勵創業創新,為了培育創投市場,上海市有關部門真的拼了。1月25日上海發布《上海市天使投資風險投資補償管理暫行辦法》,對投資機構投資種子期科技型企業項目所發生的投資損失,可按不超過實際投資損失的60%給予補償。
該消息甫一傳出,已經在創業或者準備“下海”的創業者們,都開玩笑說:“我們快去上海吧。”就輿情風向看,這一看似對創業者和天使投資機構的重大利好,引來了公眾的擔憂:這難道不是拿納稅人的錢來冒險嗎?
天使投資的最大特點,就是高回報高風險。所謂“十個項目九個垮,一個成功賺大錢”。現實中,有些人往往對天使投資有一種誤讀,就是過于聚焦于少數天使投資機構動輒數十倍甚至更高回報的成功案例,而忽視了其背后可能有一大批率先倒下的早夭企業。這也是天使投資尤其是種子期投資的必然考驗。在種子期,初創企業往往還只有一個概念,什么都沒開始;或者剛開始運營,產品還沒有研發成功;或者產品研發出來,沒有大規模推向市場。這其中,無論是概念是否能從理論轉化為實際運用,還是產品研發團隊能否真正配套,以及產品與市場對接后,最終抓得住受眾痛點與否,任何一個環節的錯配,都可能決定初創企業的命運,是能順利進入A輪融資,還是早早地凋謝。
也正因為如此,天使投資必須是純粹的市場化行為,是風投機構在無數創業者中一遍又一遍地篩選,最終少數幸運者獲得天使輪融資。然而,每當進入下一輪融資前,還會有相當高比例的初創企業突然死亡。通過如此殘酷的優勝劣汰,才能確保百分之幾的企業走向獨角獸。
天使投資的風險不能由政府兜底。一旦出現所謂低門檻的“風險包干制”,可能反向刺激一大批本來達不到天使投資要求的初創企業,混入了天使輪融資的行列中。因為風險被轉嫁到了政府,天使投資機構等于拿納稅人的錢來試錯。一旦成功,獲利者是天使投資機構和創業企業,反之,失敗者則變成了為此無辜埋單的民眾。
更為糟糕的是,這對于天使投資市場本身也是不利的。它釋放出扭曲的投資引導信號,讓天使投資機構可能會放松對于初創企業的篩選標準,在融資、投資、管理、退出四個階段,都會出現不同主體的價值觀沖突和更高風險。比如,上海市為了減少種子期風投的損失,是否對種子項目的篩選主導權會有所影響?然后進一步介入到企業的具體運營管理?最終在退出機制上,關于收益分享,也和風投機構、創業者之間發生矛盾?這在以往政府投資的許多領域,都曾經屢屢發生。比如前幾年的動漫產業扶持熱中,就出現了由于實施申報制,部分企業資質造假,瞞報虛報的問題,也造成了個別地方政府介入過深,強行決定當地動漫產業走向的惡果,結果反而讓這一產業泥沙俱下。
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這是改革開放三十余年來中國收獲的最大經驗與教訓。尤其是在天使投資這一特殊領域,地方政府更不要好心辦了壞事,還是充分放手,讓天使投資機構與創業者去自由聯姻或“離婚”。地方政府如果真要加強對科技新興產業的扶持,不妨借鑒國際通行經驗,通過稅收優惠,鼓勵更多有限合伙制的風投基金進入,而不是拿公共財政做試驗。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天使投資 上海鼓勵創業 政府承擔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