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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樓”成“接吻樓”昭示城中村之尷尬
城市發展之初,難免走彎路。到了今天,要吸取前車之鑒,別再走老路。在城市建設上,要做到規劃先行、法規先行,嚴格控制“握手樓”增量。
深圳龍華新區一城中村內原本相距不足一米的兩棟“握手樓”日前成了“接吻樓”,樓頂貼在了一起。民治辦事處表示,1月29日起已組織樓內租戶搬至臨時安置點,200余人被轉移。
從深南大道看,“花園城市”深圳猶如一位西裝革履、時尚光鮮的紳士;而從皇崗、崗廈、上沙、蔡屋圍等城中村看深圳,村中一座座“握手樓”,就像西裝里邊襤褸臟亂的“內衣”,兩者是如此的不協調。且不說通風、采光、觀景、隱私等等生活品質要求,“握手樓”有時連安全都難以保障,樓距小、通道窄、消防設施不全,加上居民亂拉電線電纜、亂曬衣物,存在安全隱患,令人憂心。一旦“城門失火”、火燒連營,難免“殃及池魚”。數年前,廣州天河就曾經發生“握手樓”火災,傷亡慘重。
深圳有多少“握手樓”,沒有準確數字。據深圳權威部門數據,截至2014年底,深圳市違法建筑有37.3萬棟。“握手樓”未必都是違建,違建中肯定有大量“握手樓”,總量應相當可觀。“握手樓”的出現,一方面是城市“攤大餅”式發展使然。城市急劇向外擴張,把農村包圍起來,使之成為“城中村”。“城中村”既不是“城”,又不是“村”,管理上遠沒城市那么嚴格,宅基地使用、樓房規劃、建設、驗收等都缺乏規范,城市發展初中期尤為明顯。許多城市“握手樓”正是上世紀末、本世紀初建起來的。另一方面,“握手樓”也是市場所需。“城中村”房子租金相對便宜(深圳這座“握手樓”,30平方米月租才600元),對外來人口有巨大吸引力。本地農民失地之后,建樓出租也成為他們的主要謀生手段。
“握手樓”是一個令人頭疼的歷史遺留問題,一頭系著城市發展失序、行政管理疏忽的責任,一頭系著“城中村”農民生計、租戶利益,靠一紙行政命令,“秋后算賬”“就地正法”無法解決。穩妥之道在于:妥善解決存量、嚴格控制增量。廣州用“三舊改造”的方式解決存量,數年前出臺《關于加快推進“三舊”改造工作的意見》,明確“城中村”列入全面改造范疇。在保障“城中村”農民利益的前提下改造,可以有效管控風險,降低治理難度。城市發展之初,難免走彎路。到了今天,要吸取前車之鑒,別再走老路。在城市建設上,要做到規劃先行、法規先行,嚴格控制“握手樓”增量。
短視是要付出代價的,“握手樓”的前生今世,再次印證這一點。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握手樓”成“接吻樓” 城市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