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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性捐贈”為何老不落幕
據媒體報道,日前,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郭村鎮有企業曝出鎮政府通知捐款的紅頭文件。在這份強調以指令性捐款為主的文件中,列出了以鎮領導為負責人的捐款計劃表,其中涉及政府機關、派出所、村委會、鎮企業在內的50余家單位,捐款計劃在1000元到2萬元不等,總額27.8萬元。
雖然沒有機構統計過之前出現過多少次紅頭文件要求捐款的案例,但從公開報道來看,這是一種常見的現象。每當這種現象見諸報端,輿論都會集中“炮轟”,但有些地方似乎沒有把輿論監督放在眼里,依然我行我素。
公益捐贈的核心是“自愿”、“無償”。盡管在這種紅頭文件中也有“自愿捐贈”之類的表述,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自愿捐贈”是客套話、是幌子,實際上還是指令性捐贈。不信?你自愿不捐試試?盡管當地有關方面表態稱,絕不會找不捐款者的麻煩。但聰明的人都知道,現在不找你麻煩但給你記著這筆賬,在你求領導辦事的時候就是秋后算賬的時候,所以經濟再困難,恐怕也要按文件要求捐贈。竊以為,“指令性捐贈”之所以老不落幕,首先就是因為權力任性。無論是“公函求情”、還是“文件逼捐”等,本質上都是掌握決策權的有關領導太過任性。
紅頭文件代表著權力、代表著形象。因此,有必要把“紅頭文件”、“任性權力”徹底關進法律法規的籠子,凡違規者必須嚴肅追責。只有這樣,才能維護企業和干部職工的權益,才能避免我國公益慈善事業受到某些傷害。
□張海英(職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指令性捐贈” 自愿公益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