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球星姚明曾出演過一個廣告,里面有句經典臺詞叫“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揭示的是野生動物因為市場需求遭受殺戮的慘痛。
2月23日,永嘉縣檢察院以一份長達23頁的起訴書,指控32名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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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源來自兩廣中越邊境
穿山甲、熊掌成他們的“最愛”
去年,永嘉警方偵破一起販賣珍稀野生動物的大案,現場查獲了穿山甲、熊掌、娃娃魚、貓豹、斑鳩等珍稀野生動物及其制品1500多只,其中數量最大的是穿山甲,數量高達370多只。這起案件,涉及全國10多個省市,金額高達上億元。近日,該案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這起特大案件緣起于群眾舉報永嘉甌北一農家樂有人吃穿山甲,民警“放長線釣大魚”等候送貨人上門。一個從事野味生意多年,圈內人稱“阿俊”的人出現在警方視野里(闞某,溫州市區人,今年39歲)。
經查,闞某銷售的野生動物是從廣東、廣西等地收購的,以穿甲山居多,有活體和死體。他主要是從一個廣西人李某和廣東人尹某處收購的,李某長期在中越邊境活動,他從境外低價收購入穿山甲、熊掌等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然后販賣到國內各地。
李某等人通過客車把“貨物”托運到溫州,有些直接運至市區的汽車南站和瑞安一家汽車站,有些則先發至義烏,再轉運到市區雙嶼客運中心轉交給闞某。
起訴書指控,2012年年初起,闞某從被告人李某、尹某等人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穿山甲及其制品,已查明,從被告人李某處收購穿山甲100只以上及黑熊掌4只以上,其中于2015年2月2日至4月8日,合計收購活體穿山甲27只,冰凍穿山甲1只;從被告人黃某處收購冰凍穿山甲3次共計600余斤(價值15.6萬元以上);從被告人尹某處收購活體穿山甲20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