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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震寧:全民閱讀要“固化”防“沙化”
無論是剛性的規定還是應當實行的要求,《條例》一旦頒布,全民閱讀必將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固化下來,原先人們對于活動有可能只是一陣風的擔心,現在似乎可以放下了。
然而,世界上不可能有一勞永逸的事情。固化的事物還有“沙化”的可能。制定一部法律法規,把國家意志以及一些重要措施通過法律法規確定下來,只不過是朝著正確的方向按著正確的方法邁出的第一步。法律法規只有嚴肅執行才能真正實現其應有的價值。現實生活中,在某些地方,法律法規被“沙化”的現象隨時都可能發生。特別是某些關涉社會事務、行業規范的法律法規,因為在某些人看來只是稀松平常的工作事宜,又因為其規范的對象主要是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常常被某些規范對象有意無意地置若罔聞,成為一種政治擺設。久而久之,固化的法律法規也就實際上被“沙化”了。可見,從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還有長路要走。
為此,我們熱切期待《條例》頒布后有法可依,更要熱切期待《條例》在頒布后漫長的歲月里有法必依。正是為了保證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條例》草案專章制定了第五章“法律責任”,做出具體規定,主要是:對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拒不履行責任,沒有開展《條例》中所規定應當開展的全民閱讀活動的,由上級政府和上級部門予以責令改正;對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侵占、挪用全民閱讀資產及資金,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顯然,《條例》草案正是為了預防法規執行過程中的“沙化”,而提前通過法規條款的“有言在先”來加以固化。
為了防止法規的“沙化”,還需要在《條例》頒布以后,加大宣傳力度,要讓最廣大的群眾知道這部法規,了解這部法規,參與到社會監督中來。要充分發揮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和司法監督的作用,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功能。我們既然能夠通過法制途徑把全民閱讀的重要措施固化,也就一定能夠使用法制手段防止其“沙化”,只不過需要持之以恒地下更大的功夫罷了。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韜奮基金會理事長、中國出版協會副理事長)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聶震寧 全國政協委員 全民閱讀 兩會 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