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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高回報源于我們的“棄權”
他們鮮以真面目示人,很可能是逛街時與你擦肩而過的路人甲;他們爛熟法律規定、精于索賠技巧,即使被奉為打假英雄時,也毫不避諱“逐利”的初衷。職業打假20年,他們有人出入乘豪車、坐擁豪宅,也有人被無情淘汰,爭議始終伴隨。(3月21日《新京報》)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這句話來形容職業打假人的原動力,絲毫不為過。而媒體曝光出他們“乘豪車、住豪車”的光鮮,大眾會認為這是消費者來買的單。
從因果關系上來說,的確如此。絕大多數消費者在保護自身權益方面,要么處在法理和認知的空白,要么是對店大欺客的隱忍。息事寧人,明哲保身,鴕鳥心理造成了即便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的日益完善,卻依然有大量的無量商家在蠅營狗茍、肆意妄為。而職業打假人扯起大旗,乘勢而上,用“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態勢來站在造假者的對立面,這么多年下來,卻也形成了一道風景。
在這個“存在即合理”的群體中,有生活所迫,有先知先覺,也有正義凜然。但不管怎樣,作為消費者的一份子,職業打假人單單在商品、消費維權上的主動作為,值得借鑒。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加之近年來對“知假買假”有懲罰性賠償的支持,職業打假人引來了自己的“春天”。但民間對他們褒貶不一的界限在于,很多職業打假人“收錢噤聲”。沉默背后,是對更多消費者權益的傷害。
職業打假人“悶聲發財”,固然讓人不齒。但這種不齒,我們也要反省是否有自我角度的道德潔癖、“欺軟怕硬”的性格缺陷,以及要求職業打假人“無私奉獻”的自作多情。職業打假人不是凈化市場秩序的主體力量,這個無需贅言。他們在某件商品或者消費中,找到商家把柄,并和商家達成了權益上的對稱,這個私下行為,是很難用法理和道德來積極主動介入的。而這種權益對稱,應當是職業打假人作為消費者本身所被賦予的。區別在于我們因自身的怯懦和無知而“棄權”,但職業打假人卻能“針尖大的窟窿撕進斗大的風”。
我們應當承認,打假本就是一種以賺錢為目的的工作,和道德無關。職業打假人這個群體,某種程度上說是中國消費者權益被啟蒙、被喚醒的先行者。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利,維護經濟社會秩序,包括政府、社會、商家、個人等諸多力量都在加強,職業打假人自然不會缺位在這個變革時代的激流之中。但對于他們的高回報,我們也應該反求諸己。畢竟,沉默或隱忍的背后,是對自己權益的最終旁落。(謝偉鋒)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職業打假人 高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