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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觀察
不要把“網紅經濟”看作貶義詞
“羊毛出在豬身上,狗買單”,這是互聯網時代的商業模式。在許多網友享受著互聯網帶來的免費的、優質的內容的同時,如何將其“變現”也是網紅本身及資本市場最為關注的問題。papi醬的融資可以說為優質的網絡內容變現提供了一個好的范例。的確,免費并非長久之計,讓粉絲心甘情愿買單才是“正經事”。
在“粉絲經濟”、“顏值經濟”、“紅人經濟”遍地開花的今天,許多網友加入到討論這種商業模式的合理性中來。因為“網紅”是近幾年興起的新現象,利用網紅來搞“經濟”,更是去年才逐漸形成的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因此,網紅經濟到底應當如何發展,尚未有定論。
但是,根據調查,網紅經濟的受益者,不僅是網紅個人,而且是整個團隊、粉絲、上下游產業鏈,甚至全社會。其中,網紅就是“創業者”,他們依靠原創內容,打響自己的品牌,收獲粉絲的喜愛,這正符合我們國家“萬眾創新”的要求。可以說是在互聯網的發展下,網紅經濟有望成為一種新興的經濟增長模式。
當然,對于一些網紅“誤導”消費者的案例,我們也可以采取相應的辦法。如果違法違規了,則有政府部門監督,否則“消費者和投資人都會用腳投票”。就拿一些經營淘寶店鋪的網紅來說,粉絲愿意復購,也證明了商品的優質,不然只是一錘子買賣,損害的是網紅自己的名譽。
因此,我們不能把“網紅”或者“網紅經濟”看作貶義詞,網絡紅人本是一個中性詞,帶來的經濟效益也是紅人們憑借自己的努力掙得的。接納網紅經濟才是這個開放的互聯網時代最正確的“姿勢”。
本組文/本報記者 溫婧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