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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撐腰,為何還向家暴妥協
湖北武漢的潘先生經常被兒子打罵,痛苦之下,他竟想通過親子鑒定來證明兒子是不是親生的。在得到肯定意見后,潘先生無奈地表示:“既然兒子是親生的,那被兒子打也認了,只能多讓著點兒子。”
就在中國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的當月,一名被家暴傷害的老人作出如此“妥協”姿態,讓人五味雜陳。按說,兒子打老子,本就情法不容,何必一再忍耐呢?但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面對家庭暴力不敢輕易說“不”的老年人,恐怕不止潘先生。潘先生之所以忍讓,是因為他太愛孫子,總想去兒子家見一見孫子。有人是不想家丑外揚,也可能害怕與子女撕破臉皮后老無所養,甚至可能壓根就不知道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而且在現實中,有些老年人一旦聽說要對施暴的子女采取強制措施,反而會為對方求起情來。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讓人們向家暴說“不”有了充足的底氣,也是中國法治的重大進步。但有了法律撐腰,是否就能讓每一個家庭都免于家暴的恐懼,這仍是一道難解之題。四川富順縣72歲的楊德相夫婦因不堪忍受長子楊永致長期家暴,向法院求助,富順縣人民法院剛受理了楊德相夫婦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就在當晚,楊永致再次驅趕父母出門,并致母親受傷。可見,即便是被寄予厚望的人身保護令,由于缺少監督、分工、追責等具體執行細則,也難說是預防家暴的“尚方寶劍”。
對于老年人而言,很多時候即使想同家暴行為抗爭,其最終目的也并非撕裂親情,而是希望家庭關系、親情關系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維護。那么,對家暴說“不”,法律只是一個重要方面,還必須重視勸服調解、社會監督、公益組織等“軟約束”的作用。只有對家暴“零容忍”的社會資源越多,才能讓無力者有力,受害者才不會再沉默。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反家暴法 家庭暴力 被家暴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