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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漲錢早退”讓群眾怎么看?
近期,在湖南一些地方,有一些年齡在五十歲左右的“局辦委”或鄉鎮“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員向上級打報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務員50歲(或50多歲)以上可退居二線、享受比在職時更高待遇”的政策,自愿退出領導崗位或提前退休。
這些基層領導自愿“早退”,恐難與“發揚風格”掛鉤。與其說這是“讓賢”,倒不如說更多是出于自利性的考慮——升遷無望,干勁不足,在領導的位子上要承擔責任與風險,在全面從嚴治黨、整頓吏治、嚴肅追責的背景下,一些人覺得早點“安全降落”是福。面對“退居二線”還能多拿錢,一些人覺得何樂而不為?
地方出臺這樣的政策,據說是因為機構撤并后,更顯人多位子少,老同志占位,年輕干部無處升遷。為了鼓勵老同志“讓位”,要給予一點“甜頭”。老同志待遇提升,年輕干部有了安置空間,雙方似乎“皆大歡喜”。
但是,群眾對此或有不同看法。首先,延遲退休已然提上日程,社會勞動者不光要面臨多干幾年,還得多繳納幾年社保費,在預期壽命不變的前提下,頤養天年的時間與領取養老金的年頭自然會減少。公務員群體只是近年才開始繳納社保,這種接軌已然慢多拍。如果又允許干部提前退休,或成為“休而不退”的“散吏”,算不算是一種特權?群眾難免覺得不公平。
從財政負擔看,“休而不退”的干部比在領導崗位時拿的錢更多,新提拔的干部也要漲工資,這對地方財政無異于“增負”。而財政很大程度上源于納稅人的供奉,這種成本上升,讓群眾怎么想?
去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出臺《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必須指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要邁出更大步伐,要有不懼觸動相關人員利益奶酪的決心。有效推進干部“能上能下”,“下”不應只局限于干部犯錯,如果干部不敢擔當、不負責任,為官不為、庸懶散拖,同樣當令其“讓位”。同時,干部的級別和工資也應及時作出相應調整。這是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的重要手段,也是體現人崗相適、任人唯賢的必然選擇。
官員早早“退居二線”或退休,待遇還獲得提高,與官員“能上能下”無關,還可能形成財政養懶人的格局。如何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怎樣消除冗員獲得社會認同,考驗著地方管理者的智慧,也將體現社會的公平公正。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干部“漲錢早退” 領導早退 延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