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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問菲律賓南海仲裁案
新華社北京5月15日電題:九問菲律賓南海仲裁案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白潔、楊依軍、王卓倫
應菲律賓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將于近期作出裁決。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并推動南海仲裁案,在國際上鬧得沸沸揚揚,中國官方密集表態回應駁斥,學界、民間廣泛關注。仲裁案由何而來?菲律賓強推目的何在?中國如何應對?……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梳理了各界關注的九個問題,并采訪有關政府部門官員、法學專家、歷史學者,就上述問題一一作答。
一問:南海仲裁案由何而來?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外交部照會中國駐菲大使館稱,菲律賓就中菲有關南海“海洋管轄權”爭端提起強制仲裁,并聲稱其依據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中國政府多次鄭重聲明,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
2014年12月7日,中國政府發表關于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全面系統闡述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以及仲裁庭對本案明顯沒有管轄權的立場和理據。
然而,在菲律賓執意推動下,仲裁庭仍然強行推進程序。目前,仲裁庭已完成對實體問題的審理,并將于近期作出最終裁決。
“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菲律賓長期非法侵占中國南沙島礁并大搞建設。現在卻賊喊捉賊,濫用《公約》爭端解決機制單方面提起仲裁,是一種‘惡意起訴’和訛詐行為。”中國社會科學院邊疆研究所研究員李國強說。
二問:菲律賓為何要提南海仲裁案?
據外交部條法司司長徐宏介紹,2013年1月23日,在菲律賓啟動仲裁程序的第二天,菲外交部就發布了一份文件,明確把提請仲裁的目的描述為“保護我們國家的領土和海洋區域”,聲稱不要“放棄我們的國家主權”,把真實意圖很露骨地講了出來。
“菲律賓執意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實質目的是通過仲裁這種手段將其非法侵占的中國南沙島礁據為己有,從法律上否定中國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馬呈元說。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執行理事長曾令良說,作為解決問題的一種法律途徑,“仲裁”乍一聽是能為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做法。而菲律賓的單方面行為正是利用了人們的這種心理,具有較強的欺騙性和迷惑性。
三問:中國對仲裁案采取什么立場態度?
在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問題上,絕不接受單方面訴諸第三方爭議解決辦法,是中國的一貫立場。中國政府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立場和態度一直很清楚:不接受、不參與。未來裁決結果作出后,也將不承認、不執行。
曾令良說,領土主權爭議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范事項;而關于海洋劃界,中國政府早在2006年就根據《公約》規定作出了排除性聲明。“雖然菲律賓對南海仲裁案進行了精心包裝,但本質上都屬于領土主權爭議和海洋劃界問題。”
此外,將南海爭議提交仲裁也違背中國同東盟各國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及中菲之間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解決爭議的共識。
“菲律賓的做法一不合法,二不守信,三不講理,對中國無約束力,不影響中國行使自己的權利。”李國強說。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菲律賓 南海仲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