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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騙子”
當學員問公司是否是培訓機構時,“話術”指導工作人員“對于這個問題,沒必要確認但是也無需否認,只需要介紹公司提供就業機會、與1萬多家企業合作等優勢。”當學員問“你們是不是騙子時”要回答:“我們欺騙你什么了呢?你過來面試也沒有任何的費用,何來騙子之說。”當有學員稱在網上看到公司的很多差評時,工作人員回答:“不排除一些競爭對手惡意地對我們進行一些誹謗……”
關于薪資
在與學員簽訂的《就業保障協議》中,不僅未寫明薪資待遇,而且“輸送”變成了“推薦”。對于薪資問題,“話術”對學員可能會問及該問題的回答提供了范本答案:“4000到6000元只是一個大概區間,我們以往安排出來的學員很多人的薪資待遇也有超過6000元的,所以協議上沒有辦法具體寫上薪資數字。協議的制定也是公司法務幾經審批制定的,所以不可以隨意添加涂改的。”
“實現就業”
《就業保障協議》也對“實現就業”給出了解釋:乙方(學員)在接受甲方(青麥公司)提供的培訓服務,且技術考評和就業測評合格后,乙方通過甲方推薦或自行擇業方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無論乙方通過上述何種方式實現就業的,即視為甲方就業推薦義務和就業保障承諾履行完畢。也就是說,即使學員自己找到工作,甚至該工作與培訓內容毫不相干,也視為甲方就業保障承諾完成。
A
“免費”培訓
承諾保證就業 參加培訓還提供補貼
去年12月,快要大學畢業的小王在58同城上投了一份求職簡歷。沒過幾天,他就接到了青麥公司的電話,邀請他去面試。他并未向青麥公司投過簡歷,“對方解釋說在網上看到我的簡歷,符合他們公司的要求,讓我去面試”。面試時,小王才得知,青麥公司不是開發軟件的,而是培訓機構。“對方說他們公司與多家企業等都有合作協議,負責人才輸送,通過幾個月培訓后可以安排工作,直接輸送到合作公司,并承諾有4000~6000元的工資。”
除了可觀的工資,更讓小王心動的是,公司可以提供入職前培訓,而且培訓期間不收費。“他們說,培訓期間無須繳納任何費用,還可以發放一定補助費。只要保證出勤率的情況下,每天50元的生活補貼,如果不包食宿還可折現1000元補貼。”
不過,面試老師接著說,培訓并非不收費,只是在等他有能力交培訓費時才交費。小王說:“面試老師說可以先通過貸款,把錢給他們,到時候工作了再由我來還。”因為之前有“保證就業”、“工資4000~6000元”的承諾,小王認為,到時候償還這筆培訓費肯定不成問題,于是便同意了。在該公司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小王向一家“上海證大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申請了貸款,貸款總計26980元,他連本帶息要還35310元左右。
今年1月,小王進入該公司培訓。3個月培訓結束,小王獲得了一張寫著通過青麥學院課程考核的“畢業合格證”,但公司只推薦了幾家小企業,對方都以“無工作經驗”為由拒絕了小王。時至如今,小王也沒有找到工作,他開始懷疑自己上當受騙了。他們班上有20多人,少數已經就業的同學都不是通過青麥找的工作,而是自己尋找并從事培訓專業以外的工作。
現在,沒有工作的小王還背負著高額欠款,沒有任何收入的他每個月得償還1960元“培訓費”。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