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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我們有錄音證實當時你們工作人員是這樣介紹的?
青麥:這些我們可能在向學員宣傳時做得不好,讓他們有誤解,今后會改進,更明確。
記者:你們宣稱與1萬多家就業單位合作,包括知名企業?
青麥:我們的培訓基地就靠近這些知名企業,這對學員有正向激勵作用。但成都公司暫時沒有和這些企業合作。
記者:既然沒和這些知名企業合作,那你們怎么向學生推薦工作或“定向輸送”?
青麥:我們主要通過組織雙選會,聯系企業;私人獵頭對接以及一些企業的定向培養,來為學員推薦工作。
記者:你們的辦公室、宣傳冊上,均宣傳你們是新三板上市公司?
青麥:這個,還沒有,不過快了,我們已經在排隊,很快就會在新三板上市。
工商部門介入調查
青麥沒有培訓資質
7月11日,多名參與培訓卻沒有找到工作的學生一同來到位于春熙路銀石廣場的青麥公司,討要說法。成都市錦江區合江亭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也來到該公司進行檢查,現場公司暫時無法出示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該公司負責人僅表示配合調查,隨即執法部門傳喚該公司帶著相關證件第二天過來進行調查,但第二天執法人員苦等許久都沒人來。據執法人員介紹,從該公司經營范圍來看,是不具有培訓資質的,但是否存在欺詐、虛假宣傳等行為,具體情況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如果涉嫌違法將嚴格處理。
律師:青麥公司行為涉嫌民事欺詐
四川瑞鼎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明雄表示,該公司通過收取培訓費的方式,最終目的是引導學生進行借貸行為,利用求職者的急切求職心理,以提供上崗前的培訓,正式參加工作后,再以助學貸款的方式償還費用,與求職者簽訂了培訓協議,它的這種行為涉嫌民事欺詐,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于可撤銷的合同,求職者不需要支付這筆培訓費用。
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連超表示,該公司利用多方主體,通過幾種合同的組合,來誘導學生進行貸款,收取高額培訓費。邢連超表示,該公司宣傳高薪工資,保障就業,涉嫌進行虛假宣傳,可以進行行政處罰。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