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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河北7個月大女嬰接種疫苗致一級傷殘,14年后獲賠48萬元
中青在線北京8月8日消息,今天上午,事發14年之后,河北唐山低燒時接種疫苗致殘的女嬰毛泓(化名)獲償48萬元。
2002年1月,7個月大的毛泓在低燒時被接種了A群流腦疫苗,此后被診斷為顱內感染。司法鑒定顯示其腦積水致四肢癱瘓、智力發育障礙、終身殘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屬一級傷殘。
為何低燒時仍被接種疫苗?是否存在醫療侵權?2005年6月起,毛家開始了漫長的訴訟。唐山市兩級法院2006年曾認為此案系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糾紛、不屬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圍,河北省檢察院時隔7年對此提出抗訴。11年間,毛家共拿到6份判決,區法院曾3次駁回起訴。
毛泓的家屬表示,他們認為48萬賠償不算多,“還了外債之后難以維持生計”,稱仍不放棄申訴和申請援助項目。 8月8日上午,涉事醫院唐山市豐潤區豐潤中心衛生院(原豐潤鎮中心衛生院)已湊齊并向毛家支付48萬元賠償。
法院曾認定該案不屬于法院管轄范圍
毛泓出生于2001年6月19日。2002年1月29日,她的奶奶帶其前往豐潤鎮中心衛生院接種小兒流腦疫苗。
按照唐山中院近日的終審判決認定,奶奶感覺孫女有點兒發燒,于是先到豐潤鎮小陳莊村村醫趙立紅處測量體溫,結果為37.3 。隨后,奶奶又抱著孫女到豐潤鎮中心衛生院門診咨詢。
毛泓最終接種了疫苗。判決認定,接種疫苗后,她在衛生院檢測血項為WBC26.1 x 10^9/L(白細胞數目,已超過正常值)。值班大夫給毛泓開了消炎藥“再林”。奶奶從衛生院取藥回家給毛泓服用。
意外隨后發生了。2002年2月2日,毛泓因嘔吐、發燒、抽搐入住原豐潤縣中醫院,診斷為化膿性腦膜炎,同日轉住唐山市婦幼保健院,診斷為顱內感染,出院診斷為結核性腦膜炎、粟粒性肺結核、先天性心臟病(房間隔缺損)。
2005年3月,唐山華北法醫鑒定所作出鑒定,結論為毛泓系腦積水致四肢癱瘓、智力發育障礙、終身殘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屬一級傷殘。同年6月,豐潤鎮中心衛生院被起訴,要求賠償因醫療侵權行為給毛家造成的各項損失。
然而,2006年8月,豐潤區法院駁回了毛泓的起訴。該院當時認為,此案屬于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爭議糾紛,我國對全民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國家對預防接種出現的異常反應有明確的規定和處理辦法,應到相關部門申請解決處理,不屬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圍。
唐山中院2006年10月也維持了原判。
河北省檢察院向河北省高院抗訴
明明主張的是醫療侵權,為何被認為是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糾紛而不受理?
經過毛家持續反映情況,7年之后,2013年2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認為唐山中院2006年10月的判決“事實缺乏證據證明,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