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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組織稱環境公益訴訟未在全國鋪開 僅14省份受理
錢從哪來到哪去問題仍未解決
經費不足是影響環保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原因之一。
據葛楓介紹,環保組織從事環境公益訴訟需要資金支持。據她介紹,環保組織在進行環境公益訴訟過程中,除了要承擔鑒定評估費、律師費外,還要承擔調查人員的調查費用等等。
王社坤、馬榮真透露,近一半的環保社會組織年度經費預算不到50萬元,大部分環保社會組織的年度預算都在100萬元以下。環境公益訴訟成本動輒數百萬元,對大部分環保組織來說負擔很重。
除了環保組織從事公益訴訟“錢從哪來”的問題仍沒有解決外,葛楓認為,環境公益訴訟中的生態環境修復和損害賠償費用的使用管理及監督機制尚需建立。也就是說,“錢到哪去”的問題也未解決。
從江蘇泰州1.6億元天價公益訴訟到近期中華環保聯合會在山東勝訴的大氣污染案,葛楓表示,2015年結案的個案大都涉及修復及生態損害賠償費用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她建議,應該鼓勵在個案實踐中探索適合我國和各地方情況的管理和監督模式。“但無論是何種模式,其中最重要的是這類資金要接受包括原告在內的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資金的使用透明公開。”葛楓說。
編輯:楊嵐
關鍵詞:訴訟 公益 環境 環保 葛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