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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明珠任北京故宮顧問 臺北故宮批職務倫理不妥
前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轉任北京故宮博物院顧問一事,臺北故宮9日在記者會上再次強調對此事先并不知情,目前將應陸委會要求對北京‘故宮研究院’進行了解,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李靜慧指出,依據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賦予各機關自行訂定退離職多久可赴大陸的規定,‘馮前院長在卸任前,透過內部作業流程,將需要報準期 限核定為3個月。’一改之前表示馮明珠符合規范不需要報備,李靜慧于9日記者會上表示馮明珠此舉‘在職務倫理上不妥’。
李靜 慧并指出,故宮內部及陸委會近期都會針對由行政首長可批示修改報準期限的權限,進行檢討。至于故宮強調‘卸任政務官及退休故宮人員應嚴守職務機密的保護與 維護故宮的權益’,是否擔心哪些‘機密’不保?李靜慧表示如庫房即為機密,而臺北故宮和與北京故宮還有智財權爭議,擔心馮明珠在研究使用圖片時的合宜性。
李靜慧指出,目前臺北故宮已透過人事單位與馮明珠聯絡,但因馮明珠人在大陸,目前尚未聯絡上。
編輯:陳佳
關鍵詞:馮明珠 任北京故宮顧問 臺北故宮 批職務倫理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