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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參與國際反腐 “天網”如何實現“零漏洞”
實現本國法律與國際法接軌
早在2014年,中央已經開始強調“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
當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深化司法領域國際合作,完善我國司法協助體制,擴大國際司法協助覆蓋面。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十幾天后召開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26屆部長級會議,重要成果之一是通過《北京反腐敗宣言》,中國開始積極引導國際反腐敗朝務實方向發展。
作為2014年APEC反腐敗工作組主席,《北京反腐敗宣言》草案由中方起草,經多輪征求各經濟體意見,充分吸收各方關切后形成。
《北京反腐敗宣言》集中反映了APEC各經濟體在反腐敗國際合作方面達成的共識:各經濟體一致認識到,腐敗破壞社會公平正義,損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阻礙經濟健康發展,是必須治理的社會“毒瘤”。
鑒于全球互聯互通趨勢不斷增強,腐敗犯罪呈國際化蔓延趨勢,亟需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呼吁各經濟體加大合作力度,開拓合作領域,有效打擊跨國(境)腐敗行為。
宋偉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正是在北京APEC會議上,《北京反腐敗宣言》的達成,為中國反腐敗國際合作吹響了號角。
中國是2016年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峰會主辦國。在中方的積極推動下,G20反腐敗合作網絡建設也提上議事日程。
今年1月,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要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推動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多邊框架下的國際合作,實施重大專項行動,把懲治腐敗的天羅地網撒向全球,讓已經潛逃的無處藏身,讓企圖外逃的丟掉幻想。”
隨后在北京召開的二十國集團反腐敗工作組第一次會議上,與會代表圍繞國際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等議題開展了討論,并啟動研究制定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
今年9月初,二十國集團杭州峰會召開,在國際追逃追贓方面達成多項重要成果,比如“高級原則”。
“‘高級原則’將推動G20各國之間克服政治法律障礙,積極締結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建立反腐敗、警務、檢務、外交、反洗錢等多部門參與的執法合作機制,靈活運用刑事、民事手段開展合作。”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局長劉建超表示。
盡管我們在反腐敗國際合作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也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
對于反腐敗追逃追贓,宋偉建議:“一方面要始終堅持堅定的政治決心,讓任何一個外逃腐敗分子都能夠被繩之以法,以發揮震懾作用;另一方面要不斷健全相關法律制度,為追逃追贓工作提供制度支撐,并進一步達成雙邊、多邊反腐敗合作協議,進一步縮短追逃追贓的時間周期。”
莊德水的建議則是,第一,要吃透相關國際法、國際條約的精神,掌握相關國家法律體系的特點和機制,與其他國家開展國際追逃追贓合作。第二,我們應該策略性地開展追逃追贓方式,比如利用其他國家的移民法律或遣送法律來對貪腐人員起訴,依法開展追逃追贓。
“更為重要的是,應該完善國內法律體系,包括缺席審判制度和海外民事追訴機制,實現本國法律與國際法之間的接軌,織就一張強大的追逃追贓之網。”莊德水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編輯:楊嵐
關鍵詞:追逃 反腐敗 追贓 國際 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