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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電信詐騙“查控中心”揭牌 現場返還凍結資金
2016年1月,經公安部授權,北京市公安局著手建設成立了全國公安機關唯一一家“公安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查控中心”,主要承擔全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涉案賬號查詢、止付、凍結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詢、封停等工作,為全國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提供查控資金流、通訊流支撐。截至目前,“查控中心”已凍結全國涉案賬戶40余萬個,凍結資金11億余元;通過工作減少群眾損失18億余元;關停涉案手機號碼13萬余個、400號碼近3萬個,處理偽基站假鏈接1萬余個。今年5月份,市公安局舉行了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攔截資金返還儀式,第一批溯源返還全國事主3000余萬元,其中現場返還全國事主代表580萬元。
據銀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部際聯席會議的統一部署,銀監會、公安部為維護群眾的合法財產權益,減少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財產損失,確保依法、及時、便捷地返還已凍結資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研究制定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即日起頒布實施。
據了解,《規定》明確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等概念的內涵定義,以及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返還的工作原則、職責,返還條件、程序方法和被害人應盡的義務。同時,公安部和銀監會還將依法對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凍結資金返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內容,擅自返還或違反協助公安機關資金返還義務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依法返還凍結資金必須在公安機關內進行,警方將與事主當面制作相關法律文書,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索取事主賬號、通過網銀轉賬等方式返還凍結資金,更不會收取任何“手續費”“保證金”“押金”等資金,請廣大群眾在提高警惕的同時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編輯:楊嵐
關鍵詞:電信 凍結資金 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