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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溝村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中提到,宅基地按照面積每分(面積單位,十分為一畝)可以置換90平米的房子、20平米商鋪,每戶還有一個車位。對于村民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在三年的過渡期中,村民還可以拿到一筆過渡安置費,標準有兩種,宅基地面積*40元*36個月或者每人一年2萬*3年,村民可以自主選擇。如果按人數選擇,必須以院內實際居住人數為準。考慮到家里人數較多,很多村民選擇的都是每人6萬的過渡安置費標準。
然而,寨溝村大約一百人的“女兒戶”,村里認為“已經出嫁,不算實際居住人”,所以不能領到過渡安置費。
實際執行中,父母的宅基地置換來的房子、商鋪、車位,女兒戶也無法參與分配,她們只能領到每人30或20平米的補償。
寨溝村的拆遷方案顯示,“本人單獨立戶,和出嫁女戶口未遷出者及子女,視為“女兒戶”。以2007年5月31日為界,之前落戶的可享受每人30平米補償,之后落戶的為每人20平米。“雖然沒有明說房子、商鋪不給女兒,但女兒戶都被單獨給了這三十平米了,自然也就不能去分那90平了。”
正在進行拆遷改造的寨溝村。圖/北京時間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