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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改辦:拆遷政策由村里自主決定
“北京時間”致電寨溝村隸屬的神堂溝街道辦事處,一名胥姓值班人員稱,“女兒戶”沒有宅基地,并且很多“女兒戶”不在村里居住,只是掛戶,所以不享受單獨個人過渡費補償,“在便民熱線和信箱中都做過很多次答復了。”
“大部分村民都是愿意拆遷的,拆遷的過程也很順利。但有些村民素質不高,就是想撈錢。”這名街道工作人員稱,拆遷方案開會討論過多次,也都征求過村民的意見,“白紙黑字都有記錄”。
太原市萬柏林區城改辦的工作人員表示,拆遷政策是按照一村一策,由村里自主決定的。按人分配還是按面積分配、給不給“女兒戶”補償,都由村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這名工作人員稱,一般情況都是按照宅基地面積分配,不會專門提到“女兒戶”的問題。
同屬于萬柏林區,也在今年完成拆遷的大王村,拆遷補償和安置費用完全按照宅基地面積確定,沒有宅基地的“女兒戶”無法獲得補償。但方案中提到,會解決“女兒戶”補償問題。村民稱,具體補償方案尚未明確。
當地村民告訴“北京時間”,實際執行中,如果沒有專門提到“女兒戶”,她們很難分到補償和安置費。
觀點:拆遷安置按人分配是“自找麻煩”
“按照面積發安置費由家庭自主分配就可以了,按人分配是自找麻煩。”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這樣評價寨溝村的拆遷政策。
他表示,農村“女兒戶”在拆遷過程中被區別對待是很普遍的現象,特別是經濟實力比較強的村子,拆遷、分紅過程中類似情況經常出現。
黨國英告訴“北京時間”,全國婦聯曾聯合幾個部門專門下過文件,要求保障農村女性合法權益,起到了一定效果,但問題依舊存在。黨國英認為,這個說到底還是利益問題,“農村傳統觀念認為,媳婦娶進來就是自己人,姑娘嫁出去就是外人。”可有的村子條件較好(有分紅)或者要拆遷,就會出現媳婦娶進來落戶,女兒嫁出去戶不遷走。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周旭亮律師認為,“女兒戶”這個詞語帶有男輕女色彩,在法律上并無此定義,當地的這種拆遷方案涉嫌違反憲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則。
周旭亮告訴“北京時間”,女性村民不應因為是否出嫁等情形而被區別對待,在拆遷安置中,只要其戶口仍在村集體,應當按照《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及寨溝社區宅基地分配面積的平均標準,與其他普通戶享受包含過渡費在內的同樣的補償和安置。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