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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草書“通神入妙”的利器
草書與酒似乎有不解之緣,擅草者往往善飲,甚至既是“草圣”也是“酒仙”。杜甫曾作《飲中八仙歌》, “草圣”張旭就位列其中,他每次大醉以后,呼叫狂奔而后下筆,草書越發奇絕;甚至在大醉之后,“以頭濡墨而書,既醒視之,自以為神,不可復得也。”懷素更 是一位狂僧,毫不在乎佛教禁酒戒令,據說每日都要大醉幾回。他嗜酒養性,也以狂草暢志,“醉來信手三兩行,醒后卻書書不得”。
張旭、懷素幾乎都是在飲酒之后,在精神情緒極度興奮的狀態下,甚至在大醉迷狂之中書興大發,產生不書不快的創作沖動。他們完全是在一種不計工拙、超越功 利、物我兩忘的精神境界中,信筆揮灑,盡情享受著筆情墨趣。這種高速度的、不假思索、落筆即成的即興創作方式,明顯不同于“十日畫一山,五日畫一水”的國 畫,反倒與西方現代藝術精神有著驚人的一致性。而且,早在唐代,人們就已經十分欣賞和津津樂道這種充滿“酒神精神”的即興創作了。
善飲豪飲,能用酒來激發草書創作的激情,當然是好事。然而,書法家并非個個都有海量。草書大家黃庭堅就不喝酒,對此他很遺憾,非常羨慕張旭、懷素,認為酒 就是他們寫草書“通神入妙”的利器。他在《論書》中說:“余寓居開元寺之怡偲堂,坐見江山,每于此中作草,似得江山之助。然顛長史、狂僧皆依酒而通神入 妙。余不飲酒忽五十年,雖欲善其事,而器不利,行筆處,時時蹇蹶,計遂不得如醉時書也。”
的確,書法家在醉酒之后,便受到狂野、放縱的“酒神”主宰,如脫韁野馬馳騁于自我心靈搏擊的非理性幻境之中,會赤裸裸地表現自己,創造出屬于自己深層意識 的藝術境界。而能與這種心境合拍的唯有草書,它是書法中最自由、最富于創造性和抒情性的書體。草書是張旭、懷素在醉眼朦朧之中,憑著藝術的直覺和心靈之手 畫出來的生命的線條;是他們心曲拍動的節奏和旋律。“張癲”和“懷狂”并非貶義,而是指他們有著不同于常俗的“奇勢”或“奇怪”之氣和鮮明的創作個性。
當然,不能鯨汲豪飲甚至滴酒不沾的書法家同樣可以寫出云煙滿紙、神采生動的狂草。毛澤東就不善飲,但他的大草同樣精彩。因為創作激情的觸媒是多種多樣和隨 機生發的,觀夏云奇峰、聽風雨驚濤、遇心情舒暢、得良紙佳筆、遇老友知己等等,都可能激發書法家草書的創作激情。比如黃庭堅就是“坐見江山”而作草,“似 得江山之助”。對于草書家來說,飲酒只是一個觸點和媒介,或者說只是一個興奮劑,而并非是草書的載體。
雖說酒是草書“通神入妙”的利器,但飲酒過量,必然反應遲鈍,心手不應。醉酒后寫草書,那也只能是不重結果,只在過程,寫來痛快罷了;真有佳作,那也是偶 然天成。所以,書法家醉酒狂草,與其說是書法創作,不如說是一場表演。當年張旭、賀知章、懷素都有這種飲酒后的“人來瘋”病,經常在大庭廣眾之下表演,而 且人越多越叫好就越來勁。這時人們看的就是他醉酒草書時令人驚嘆的表演,而不在乎他寫得優劣工拙,反正滿紙云煙繚繞,“只見神采,不見字形”,看也看不 懂,就看熱鬧罷了。
俗話說,“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書法畢竟不是表演藝術,無論你是醉酒還是清醒,無論你是用毛筆還是帚把,無論你是倒寫反寫還是順寫正寫,書法創作最 終要看你寫出來的作品,并以它來評價優劣高下。草書要行筆流暢,氣脈相貫,如驚蛇入草,飛鳥出林;結體要有奇態和縱肆之姿,如夏云奇峰,變化多端;用墨要 干濕濃淡黑,五色紛呈;章法要渾然一體,氣韻生動。而這些從本質上說,全賴于書法家內在性情和天賦的才氣,再加之他精熟的技藝和學識修養。如果沒有這些, 縱然酒量如海,那么也只能是個酒鬼、“酸子”,寫出來的草字也只能是如鬼畫符,烏糟邋遢、不堪入目。
(注:廣東省書法評論家協會將于12月24日,在佛山市廣東書法園,舉辦“草書與酒神精神”專題研討會)
(因版面所限,本版文字有刪減,標題為編輯后擬)
編輯:陳佳
關鍵詞:酒是草書 “通神入妙” 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