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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證齊全讓農地農房"活"起來
李丙勝是山東省德州市武城縣佳澤家庭農場的負責人,“兩權”抵押貸款試點一年以來,他一共流轉320畝土地,以土地經營權作抵押,從村鎮銀行貸款80萬元,盤活了資產。
作為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重要改革任務,“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在過去的一年里,得到實實在在的體現。
去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232個試點縣(市、區)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擔保法》關于集體所有的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授權59個試點縣(市、區)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擔保法》關于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大幕就此拉開。
試點推行一周年之際,上證報記者走訪浙江海鹽、福建晉江和石獅,以及山東武城等試點地區,探尋試點所帶來的“從0到1”的轉變。
死資產變活資本
農地和農房,是農民手頭最重要的資產。放行“兩權”抵押貸款,意味著死資產變成了活資本,能極大地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適度規模經營的資金需求。這也是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的具體實踐和重要運用。
來自央行調查統計司的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個季度,全國試點地區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累計發放113億元,同比增長56.8%。試點地區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前三季度累計發放87億元,同比增長10.3%。
李丙勝手持一紅一綠兩本證對上證報記者表示:“以往只有這本紅皮的證,在銀行辦不了貸款;現在有了這張綠皮的證,就可以用它去銀行辦理抵押貸款了。我一共流轉了320畝土地,以土地經營權作為抵押,從村鎮銀行貸了80萬元。”
他說的紅色證書,是由農業部監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對土地承包權的證明;綠色證書,是由武城縣政府印制的《農村土地經營權證》,是對流轉土地的經營權的證明。
以往農村家家戶戶種田,農村土地的承包者和經營者是合二為一的。但隨著農業勞動力的轉移和非農就業的增加,有的農民將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他人耕種,土地的承包者和經營者已然不同。經營權需要從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
近期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指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并行,著力推進農業現代化,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
浙江嘉興海鹽縣也是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縣之一。海鹽縣農信聯社理事長包永良表示:“以往農民只能申請小額農貸,是信用貸款,必須找人擔保,利率也比較高。而有了抵押物,貸款利率自然就下來了。”
海鹽縣農辦副主任、農經局副局長方忠明對記者表示:“通過產權制度改革,沉睡在中國農村大地上價值幾百萬億元的死資產就會變成活資本。‘兩權’抵押貸款,我認為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中含金量最高的一項改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抵押 貸款 農房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