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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棄就業歧視 江蘇擬增加女性保胎假孕期假
其他保護規定
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婦科檢查
對于女職工的保護,蘇版規定征求意見稿中,還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限制其晉級、評獎等,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每年至少安排1次婦科疾病檢查,對年滿三十五周歲的女職工應當增加乳腺、宮頸等專項檢查。此外,對于職場“性騷擾”,征求意見稿中也制定了相應的條款,要求單位采取措施預防并及時制止。
征集意見
權益增加會不會加重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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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征求意見稿起草過程的相關人士對記者說,早在2012年國家就出臺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大家見到的這份征求意見稿前期已經歷了4年多的調研。在征求意見稿中,不乏新亮點,比如“保胎假”、“孕期假”過去都沒有相關規定,卻在不少單位事實存在,而且也是女職工特別需要的假期。要不要將這些假期寫入新法規,起草過程中,專家給出了各種意見。主要是當前經濟發展下行壓力大,就業壓力大,給女職工更多的福利也意味著給企業帶來更多的負擔。長期以來,有相當多的單位,就連1989年就寫入立法的“痛經假”尚未落實到位,新增加的一部分女職工假期,能不能如愿出臺?即使出臺后又能不能落到實處,都還面臨許多實際問題。特別是全面二孩實施后,女職工的產假也有所延長,企業在招聘時都會有所權衡,權益的增加會不會反而導致女性就業難度加大?這始終是女職工保護規定最難把握的問題。
這些女職工迫切需要的假期,最終能不能正式立法,還要看反復征求意見的結果,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記者 石小磊)
編輯:梁霄
關鍵詞:就業 歧視 江蘇 保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