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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出臺“人才新政26條”
高校教授可定期享受帶薪學術休假;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不僅可獲政府獎補,相關引才費用還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世界一流的頂尖人才團隊最高將獲1億元項目資助;引才中介如引進“一中心一基地”建設急需、產生重大影響和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頂尖人才或團隊,可獲 50萬-100萬元重獎……
2月20日,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省委最近出臺的《關于聚力創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人才發展環境的意見》。《意見》共26條,從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保障機制和加強黨管人才等5個方面入手,努力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發展環境,有望讓江蘇的人才發展邁向“有高原更有高峰”的新境界。
培養與引進并重,
讓鄉土人才“香”起來
省委黨建辦副主任朱勁松介紹,《意見》貫徹中央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部署,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在把握人才競爭新態勢的基礎上,聚力人才引用、聚焦活力釋放、聚合要素保障,不僅集兄弟省市政策亮點、我省各地先行先試成果,彰顯人才發展新特色,而且注重與已有政策銜接配套,努力構建人才政策新體系,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發展環境,為“兩聚一高”實現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意見》把本土人才的培養使用放到相當高度,明確要求突出創新創業導向,“更加注重培養用好本土人才”。提出建立學術休假制度,高校教學科研人員可定期享受帶薪學術休假,開展專業進修或研發創新活動;實施大學生企業工程師培育計劃,鼓勵優秀大學畢業生到企業工作;實施百千科技企業家培育工程,培養一批既通科技又懂市場的復合型創新創業人才等。《意見》特別提出要積極發掘和培養各領域能工巧匠、民間藝人等鄉土人才,引導他們帶領技藝傳承,帶強產業發展,帶動群眾致富;建立健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培養技藝精湛的技能人才。
省教育廳副廳長王成斌介紹,江蘇作為教育大省,圍繞培養、提高大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和能力,將實施彈性學制,允許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同時建立以創新創業為觀測點的評價機制,將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列入高校改革和專業建設的重要指標,進行評價、督查和推進。
省人社廳副廳長朱從明表示,結合《意見》,江蘇將推進新型技能大軍培育工程,大力引進培養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新興產業技能人才、鄉土人才,選送制造業高技能人才赴國外培訓,加快培養造就高素質的制造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完善制造業高技能人才激勵措施,為振興實體經濟、加強制造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發展 江蘇 創業 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