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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導游在中國興起:“一對一”服務 女導游更受歡迎
多企業紛紛試水
網約導游有兩種方式。一種叫“導游線上自由執業”,指游客通過網絡平臺預約,導游按照預約向游客提供單項講解或者向導服務,并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導游服務費的執業方式。另一種叫“導游線下自由執業”,指游客通過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詢中心、A級景區游客服務中心等機構預約,導游按照預約向游客提供單項講解或向導服務,并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導游服務費的執業方式。
這種新型服務模式,是為解決導游行業長期存在的宰客、甩團、強制購物等難題而設計的。從2016年5月開始,國家旅游局在江蘇、浙江、上海、廣東啟動線上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在吉林長白山、湖南長沙和張家界、廣西桂林、海南三亞、四川成都等地啟動線上線下導游自由執業試點。
隨后,攜程網、途牛網、同程網等8家互聯網旅游企業開展了導游管理改革創新相關試點工作,并在責任保險、應急預案、培訓等方面拿出相應方案。廣西桂林、海南三亞等地也開始積極搭建地方性的導游預約平臺,一些大學生創業團隊也試水網約導游相關產品的開發。
不過,由于還處于試水階段,目前各平臺的網約導游價位并不低。今年春節期間,攜程網當地向導平臺每單比平時300多元均價高約60%,境外向導訂單服務平均每次1600元。地方網約導游平臺如海南三亞預訂平臺目前平均每單的費用也在300元至500元。
線下監管很重要
相對于價格貴,網約導游的線下監管更被游客看中。在一些游客的后續反饋中,出現爭議糾紛后難以維權是一大問題。
國家旅游局對此規定,如果網約導游向游客強行推銷商品和服務,或向旅游者兜售、變相兜售物品,或欺客、宰客,強迫游客購物的,經游客舉報核實,將按照《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導游證。攜程網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境內導游需要持國家旅游局的導游證才可注冊發布,平臺會聯合導服中心監管服務質量,如果發生問題,平臺會實行先行賠付制度。
安徽省旅游局監督管理處處長楊龍認為,針對網約導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索賠糾紛、服務標準認定等問題,政府部門應該盡快出臺相關法規,對網約導游以及提供網約導游服務的平臺加強監管,明確導游費用,實行明碼標價,完善旅游保險和賠償制度,避免出現政策真空。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管理學院院長助理唐承財建議,應該建立健全網約導游的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搭建全國導游公共服務監管平臺,建立導游自由執業管理與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導游執業記錄,設計以游客滿意度為導向的社會評價體系。(記者 彭訓文)
編輯:梁霄
關鍵詞:網約 導游 歡迎 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