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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立法監督一年間:明察暗訪"突擊"找問題
公民權利再升級
如果說憲法是萬法之父,那么,民法就是萬法之母。“民法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基本原則、基本精神的源泉。判斷一個國家法制是否成熟,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民事基本制度是一個重要的標志。”梁鷹告訴記者,2016年,我國民法典的編纂工作有了重大突破——民法典總則編纂“民法總則草案”已經過三次審議。
毫不夸張地說,民法典編纂工作的啟動,意味著公民權利的再升級。“從工作步驟上看,民法典編纂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總則,在民法典中有統領性作用。其中規定了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比如,為什么要規定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組織?民法總則是民事主體制度。不管是定合同、買房子還是結婚、收養,公民開展民事活動都離不開民事主體,民事主體的一般規則在這里要有體現。”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賈東明介紹道,具體而言,民法總則草案一共有11章、210條。
因為關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民法總則的立法過程伴隨著廣泛的意見征求。“去年6月、10月、12月份,人大常委會對草案進行了三次審議,同時先后三次將草案審議稿在中國人大網上公布,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共收到15503人次提出的70227條意見。”賈東明說,此外,草案還兩次印送全國人大代表征求意見,并印發中央有關部門、地方人大、有關社會團體、法學教學研究機構征求意見。
記者獲悉,民法總則即將在今年兩會上提請第四次審議,如果審議中意見比較一致,該法有望于今年3月份通過大會表決。
立法的工匠精神
如何讓法律既切中當下要害,又為未來的發展預留足夠空間?如何讓法律最大程度地凝聚社會共識、反映各方訴求?一部良法的出臺,離不開立法者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過去一年中,面對繁重的立法工作任務,我們不忘初心,腳踏實地做好立法工匠,力圖把每一部法律打造成符合黨的主張和廣大人民利益,并實際管用的精品。”岳仲明說,立法人的工匠精神就是對每一項立法工作都要高標準嚴要求,切磋、琢磨、精益求精,逐條逐款打磨草案條文,竭力將至關重要的頂層制度設計好、把握好。
梁鷹舉例說:“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一條的表述已記不清修改過多少遍。有心人如果把這個法律草案的每一稿都找出來,對比第一條的變化,都可以寫成一篇博士論文。”
立法要想出精品,關起門來悶頭苦干絕對不行。開門立法、民主立法才是科學途徑。“我們在制定環境保護稅法的時候,就規模化養殖是否征稅的問題,專門聽取了中國畜牧業協會、奶業協會和10家企業的意見,向他們開誠布公地介紹我們立法中的考慮。通過座談和介紹,打消了企業顧慮。”岳仲明笑著說:“許多企業表示他們是‘擔心而來,安心而去’,還給我們寄來了感謝信。”
“我們深切體會到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發展,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增強,立法必須要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特別是要充分聽取并認真研究吸收不同意見。開門立法既利于我們在立法工作中考慮得更周全,也體現了立法者對社會關切的積極回應,更有利于法律的有效實施。”岳仲明說。
編輯:梁霄
關鍵詞:全國人大 立法監 明察暗訪